1.土地改革
时间:1951——1952年
内容:废除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作用: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2.农业生产合作化:
时间:1953——1957年
内容: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
作用: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3.人民公社化运动:
时间:1958年
内容:“一大二公”,大锅饭,平均主义。
作用: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时间:1978年
内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集体所有的土地长期包给各户农家使用。
作用: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参考资料:独立思考,非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