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干部级别职称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中国干部级别(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等。
  2、国家级副职:
  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等,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3、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
  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
  4、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5、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广元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6、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7、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8、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9、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10、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11、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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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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