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不属于高职。
高等职业教育,简称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并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扩展资料:
一、培养模式
根据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技师学院教学行为上应以岗位(工种)为本位,特别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但不忽视专业理论课程;坚持校企结合二元培养模式,根据企业需要培养高技能人才,引导“企业文化”早期进入校园,实行“订单”培养。
实施二元师资结构(一体化教师)即教授+师傅,既上理论课又上实习课的授课教师与多年经验的一线老师傅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在管理模式上,技师学院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是开放式的。
二、培养方向
以技师和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为主要培养方向。为满足学生需要,学院同时进行部分专科和中专的专业学历教育,学生毕业可获得相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成人专科或中专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间可分段获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少数知识技能型专业(工种)可直接获得技师证书,享受本科工程师待遇,高级技工享受大学专科学历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技师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