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拆迁官司?

如题所述

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

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

一,诉讼程序:

1.一审:

(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执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二,行政诉讼: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2、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1)级别管辖:

0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02、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的最基层单位,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01、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0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

01、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遇到某些特殊情况,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由裁定的管辖。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02、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接受行政案件后,经过审查发现本案不归自己管辖,就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03、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打拆迁官司的相关内容。法律赋予律师的使命就是运用专业的知识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大家在要为自己讨说法的时候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打拆迁官司时,一定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不可私自解决。如果您还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可以向我们律师365网站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0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提问的内容属于律师咨询的内容。
一、拆迁官司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官司、行政诉讼官司的程序并无太多差距,这里君众律师事务所想从律师的选择和证据的保存收集方面谈谈如何打好拆迁官司。
二、首先,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是打好拆迁官司的重中之重,一个好的律师团队,可以详细为当事人分析情况,权衡利弊,在谈判协商乃至诉讼中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因此,选择了一个好的律师团队,便迈向诉讼成功一大步。
三、收集拆迁官司的证据,拆迁是一个历时长、浩大的工程,在走上拆迁诉讼的最后一步时,千万要保证前面的每一步都留下了证据材料,不然可能会面临口说无凭的状态。律师可以帮助收集这方面的材料,但是如果关键性文件缺失,这边的证据证明力便会大打折扣,因此,诸如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许可证、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证据材料要妥善收集保留。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欢迎点击头像关注,发送私信,咨询专业律师。
第2个回答  2019-08-19
马克思曾经说过:“土地是财富之母”,由此可见土地的重要性。土地是所有生物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就没有人类及其他所有生物。正是由于土地的“热度”,拆迁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在我国现行立法框架下,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往往具有国家行政强制性,而被拆迁人对其房屋所有权却丧失了平等处分的权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关系并非纯粹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这类案件最典型的特点是审理中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判决后上诉的比例高。
95
82详情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