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如题所述

一、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如下: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2、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的给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数额要足够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克扣员工的工资。
      二、公司诈骗的处罚标准:
      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有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的给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数额要足够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克扣员工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劳动法里规定多久才算拖欠工资?
      1、全日制用工,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具体每月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3、拖欠工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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