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可以转社保的哪几项

如题所述

在社保的异地转移中,跨省转移能转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个险种。其中医疗仅转移缴纳年限,养老在转移缴纳年限的同时还可以转走个人账户的余额和统筹账户的一部分余额。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失业保险是近年才开始打通的环节。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要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4.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目前,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只是针对于跨省就业人员,可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转移关系包括以下内容: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就业失业状态、参保缴费记录(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缴费记录和未核定失业保险金缴费记录)、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记录、失业原因、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基金转移金额、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
      关于失业保险转移,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凭证,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另外也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转出地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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