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泸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在职人员在统筹地区内: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在统筹地区外:
三级、二级和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0%
临时外出急诊抢救人员和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为80%
退休人员在统筹地区内: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6%
退休人员在统筹地区外: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2%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6%
综上所述,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为50%,退休人员为70%。而住院报销比例则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