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怎样从市到省级文明单,创建步骤

如题所述

  创建河南省级文明单位基础条件:连续两年保持省辖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创建步骤一般是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定的程序进行。


  

  相关规章制度《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凡达到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单位,均可按隶属关系自愿向当地文明办进行申报。

  第七条  文明单位分为省、市、县三个档次,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命名。连续两年保持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申报省辖市级文明单位;连续两年保持省辖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每年评选一次,每三年为一届,三年届满后需重新申报参评。

  第八条 连续保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可申报评选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享受高于省级文明单位、低于全国文明单位的奖励待遇。

  第九条 文明单位评选要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文明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确保文明单位评选质量。

  第十条文明单位实行“逐级升格”制。文明单位的升级须由下一级文明办向上一级文明办提出书面推荐报告,由上一级文明办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命名。没有升级的,经考评确认继续享受下一级文明单位待遇。

  第十一条 文明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改正。

  第十二条不具备单独创建条件的二级机构,可以与上级主管单位共同创建,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与主管单位同楼或同院办公。(2)与主管单位具有直属上下级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含50人)。单位干部职工人数较少且与主管单位不在同楼或同院办公,经主管部门同意、承担管理责任的文明办批准,可与主管部门共创。共同创建单位要全程参与主创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并一同接受文明单位考核,不能降格以求。共创单位中有一个单位发生问题,与其共创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一并接受处理。

  第十三条  推荐文明单位要注意行业分布,适当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倾斜。

  第十四条  命名文明单位只限于各级党委、政府。系统主管部门不得命名下属基层单位的文明单位称号,但可以命名下属基层单位单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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