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3号通告南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4号通告

如题所述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方便全市居民及来通人员出行、生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面推广使用“场所二维码”通告如下:
一、2022年3月30日起,在南通市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场所二维码”扫码通行,请提前下载“南通百通”APP并完成实名认证。
二、3月28日前,各类公共场所通过“南通百通”APP防疫专区申请,经乡镇审批后,制作“场所二维码”并张贴在出入口醒目位置。
三、个人进入公共场所前,请通过“南通百通”APP扫描“场所二维码”。无智能手机的,由家人、同行人员等代为申报。
四、由外市来通人员,可通过“南通百通”APP、扫描“二维码门牌”等方式,自主申报行程信息。
五、机场、火车站、车站、大型商超等应用扫码设备场所,原核验措施不变。
六、如在“场所二维码”使用过程中需要帮助,请通过电话或微信渠道咨询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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