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如题所述

河北公积金提取方式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4、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5、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
7、出境定居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综上所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