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9月1日起实施

如题所述

物业新规9月1日起实施
物业新规9月1日起实施,这些费用可以不交:
1、房屋逾期交房,物业费可以不交
物业服务是实际居住的业主,虽然购房者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并不意味着房子已经售出。只要在该房屋签订实际交付协议前,如果购房人对房子不满意可以拒收,因此物业费也无需支付。
2、天然气开通费费用,可以不交
天然气开口费属于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收取后交给当地的政府部门;因为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费用,如道路建设、水、电、气等,在取得土地和房产时,开发商就已经支付,都会以房价的形式转嫁给购房者。因此,这项费用也不用再交。
3、物业合同规定以外费用,可以不交
很多小区因为没有业务委员会,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无序收取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需要通过明确的合同约定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只要合同中没有提到的费用,业主均可以不交。
4、物业擅自增加费用,可以不交
物业公司属于企业性质,一切都是追求利益化。因此会想方设法在原来的物业协议上增加一些额外的服务,以“非合同”服务的收取额外的物业费,这不符合我国的合同法,所以业主可以不交。
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在服务后期,会与购房者组成的法定代表人委员会协商新的物业费用和收费标准。如果没有在物价局进行审核备案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同样可以不交。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费新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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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8
新的物业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规定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在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这四个区域内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和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其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在其他县(市、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和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其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停车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为每月室内25元、室外20元,车位租赁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基准价格每月室内180元、室外100元。公共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的浮动幅度,都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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