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丹路大货车限行时间段

如题所述

桂丹路 (狮山段)、三环路,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 (含)以上货车通行。 丹灶镇限货措施: 桂丹路 (丹灶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 (含)以上货车通行。
全区已实施高峰时段限货的路段,高峰时段全部统一调整为: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已实施白天时段限货的路段,白天时段全部统一调整为:7时至20时(桂城街道除外)。
桂和路限货措施调整:
1.桂和路(桂江立交桥至南海与花都交界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2.S121广佛路(广州_口至桂和路段):每天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3.黄岐大桥全路段:每日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4.广佛新干线(广州西环高速至桂和路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5.穗盐路(广州西环高速至桂和路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6.新增九江镇限货措施:九江中心城区的儒林路、太平路、西圣路、东福路、南兴路、大正路、洛浦路、新江路、江滨路、新堤西路、下北大道、教育路,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7.西樵镇限货措施:官太路(樵高路口)至环山路(廖岗跨线桥),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8.里水镇限货措施:里水片的里广路、盐南线,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和顺片的官和路、和顺大道、美景大道、花园大道、金逢路、金贤路、金华西路、和顺小学路口至花园大道的路段,每天7时至20时时段,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条专门规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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