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退票的一般规定

如题所述

飞机退票的一般规定具体如下: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5%的退票费,起飞前24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3、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4、机票是实名制的且限旅客本人使用的,一旦出票后即无法换其他姓名,也不能转给他人使用,所以如果旅客姓名订错,一般只能办理退票,然后再重新预订(须是在机票可以退票的前提下)。但各个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如果发现机票上的名字错了,应立即联系购票处,极少数航空公司对于同音不同字的错误可以在起飞前限定时间内进行更换。
5、若机票上的证件号码错了,可以在航班起飞前致电预定机票的代理进行更改,以免延误航班。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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