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1-22
啊........
第2个回答 2008-11-22
一种存在的社会现象,可恨和可悲。一种需要改变但又十分困难的事情。
第3个回答 2008-11-22
说明现在找工作难啊,找好工作更难,还有就是中国现在仍然是人治的社会,还不是法制社会
第4个回答 2008-11-30
法律是人制定的, 准确的说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制定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可现实呢,最低层的公务员工资也加了近一千,还从去年就补发,事业单位却没一点加工资的动静,看来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说不定那天明文规定教师工资低于公务员。是不是唯恐天下不乱?真是可悲可叹!!!
第5个回答 2008-12-03
去考吧,我支持。但是,“儿子”们能考得起吗?它有那水平吗?你以为是考“办家家”,
国家给公务员加薪,一定一他的理由,你眼红什么?
有本事就叫他们赶快报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