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血压特病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重庆高血压特病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只要是在重庆参保的参保人,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可在各区县就近申报和体检,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委托他人办理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2、体检: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
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诊断证明材料等。
3、发证: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发放特病证。
目前重庆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的类型:
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都是属于特病中的慢性疾病类别。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出台了《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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