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月,公司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是否算违法

本店现雇佣一名导购,工作刚三个月,现提出辞职,因未招到新人,未答应其辞职要求,导购在店长未允许情况下私自离职,造成店面当日无人看守,店里规定扣除她的工资1000元,是否算违法,另外店员工作三个月公司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是否算违法,如店员去劳动部门告是否受理

对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又对未签定劳动合同规定了对劳动者的补偿标准: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你的情况,首先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未给我订立劳动合同,并要求得到双倍工作得到补偿;其次,单位在对进行处罚时,应当以不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为幅度,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依据是原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由于该规章均未失效,在无其他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实践中仍然以此为依据或参照,该规章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应当参照经济损失赔偿的扣除办法,即当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应当大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你单位扣除你的工资超过了工资数额的20%,你一样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退还多扣除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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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7
这个要看你们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和试用期时间,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时间,他们就需要给你一个理由,是转正还是辞退,否则你可以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08-12-08
如果没签合同,人家可以说是在试用期,试用期人家是有权提出辞职,不管你那方是不是同意。
但是如果你们有协议说,不能擅自离职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08-12-08
3个月未签书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一般辞职需要30日前通知,擅自离岗,可以要求赔偿由此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4个回答  2008-12-08
你的店违法了劳动法。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可以对新员工进行试用,但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贵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属于违法。该员工可以要求你们支付他每月2倍的工资补偿。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该员工未提前提出即走人也有过错。但是你们无权罚款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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