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挂失一定要登报吗?

整个钱包被人扒窃了,挂失身份证还要了我50块钱,真郁闷!难道不可以登记一下就完了么?

不需要。

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扩展资料:

1、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原采集的相片超过5年的要到户口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人像采集点重新免费采集,人像采集点详见附件) 。

2、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凭提供的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州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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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5

身份证挂失不一定要登报。

在法律上没有身份证丢失后需要挂失的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建议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及时在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这是因为如果身份证遗失后,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后,会导致身份证主人无端被抓、无端背债、无端担责等现象,给当事人带来不小的麻烦。如果身份证遗失后及时登报声明,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困扰。

扩展资料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

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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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7

不需要。

身份证丢失后的挂失,是自愿办理的。挂失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身份证信息泄露,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身份证丢失后的挂失办理并没有提出严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提出: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扩展资料:

身份证的补办: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

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

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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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6

身份证挂失并不需要登报,可以直接导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即可,从2015年11月,身份证可在异地挂失补办。

根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2、规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程序。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3、提供挂失信息核查服务。公安机关要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维护和信息更新,通过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4、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督促和指导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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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23

不一定需要登报,登报只是达到身份证被冒用时的免责证明之一,登记挂失就是有效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扩展资料:

身份证丢失避免被冒用的方法:

1、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并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因此没必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在市级以上报纸进行登报挂失。证件遗失者按法律规定进行刊登报纸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

3、拿出您的报案证明。如果您的身份证是因为被盗窃、被偷窃、被抢劫等因素造成的非自己人为因素丢失,一旦发现应该马上到案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您原来的身份证已经作废。

4、补办身份证的证明。一旦身份证因为不小心丢失,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您丢失的身份证已经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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