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由交警参照“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有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和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认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
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