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吗?

如题所述

在新的婚姻法要求下,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根据所得性质决定的,属于婚前一方购买或者父母赠与的,即便在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称,也是属于一方财产,加了名字也无效,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同时写的是自己名字,纵使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离婚时,另一半还是不能参加这项财产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会被界定为婚前财产,但如果不是全款而是贷款买房夫妻有共同还贷的情况,会在离婚时针对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有一定的赔偿。
1.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
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2.是否加名要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
加名这事得你情我愿,如果男方或其家人本身不怎么情愿,因加名心生芥蒂也未必好,毕竟,多数人结婚是冲着感情,冲着长长久久去的。如果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准备买房,建议女方也可以一起首付出资,然后购房合同以及产证写双方的名字。这样的操作比男方付首付买房,女方出钱装修、买车之类的强很多,装修会贬值、车子也会贬值,只有房价会增增值。所以一起首付出资,共同享受房价增值多好!
3.所以,女方要保护自己的方法有很多种,婚姻经营是需要智慧的,真的不要仅仅纠结加名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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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23
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但是加名也是有效的,《物权法》规定,物权以登记为准,一旦登记就发生效力。只要在房屋登记簿上加了名字,就发生物权效力,如果登记簿上由乙方名字变成夫妻双方名字,就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只不过这种情况有可能不是完全一人一半,而是法官结合结婚时间长短,双方贡献适当分割比例。
一、婚前买房:
1.一人出资,婚前只要以个人投资全额购买房屋,无论房产证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双方的名义,无论房产证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都视为投资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是分不开的。
2.一人首付,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贷款取得房产证后落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财产用于偿还贷款,在实际纠纷案件中,则认为房屋属于户主所有,另一方共同还款的增值部分以现金补偿。
如果婚前首付贷款拿到了房产证,但因为某些原因在对方落户,如果没有专门的公证解释,会按照金融给对方,属于对方私人所有。
3.双方出资情况,无论户主是谁,婚前由双方出资买房都可以视为同居期间婚后夫妻共同使用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分,但一般不按份对待。
二、新婚姻法中关于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规定
如果房子上加了你的名字,不管你有没有领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子属于你的共同财产;不同的是,如果你没有执照,就没有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所以你可以自由选择在未来不经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分手。涉及房屋分割纠纷的,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另行处理;如果你领了证,将来需要离婚,需要去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同时房子的财产也需要一并办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答案,当房子被命名时,它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变化。如果夫妻之间加上名字,就很容易处理房产全款的情况。如果借钱买房,加名字会很麻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19
在新婚姻法里面,如果只是把房产证上面加了她的名字,其实是没有效果的,因为这个属于婚前财产,他最后也是属于婚前财产,除非写了一个赠与协议之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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