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有哪些体检项目?

如题所述

征兵体检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女性)以及辅助检查。以下是各个科室的体检项目:
一、外科(身高、体重标准)
1. 身高:男性要求160cm以上,女性要求158cm以上。
2.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身高-110)kg。
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
1. 血压标准:收缩压要求在90mmHg至140mmHg之间,舒张压要求在60mmHg至90mmHg之间。
2.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合格。
三、耳鼻咽喉科
1. 嗅觉丧失的人员不合格。
2.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的人员不合格。
3.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的人员不合格。
4.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人员不合格。
四、眼科
1. 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2. 色觉异常的人员不合格。
3.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的人员不合格。
4.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的人员不合格。
5.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的人员不合格。
五、口腔科
1.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的人员不合格。
2.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的人员不合格。
六、妇科
1.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的人员不合格。
七、辅助检查
1. 血常规检查正常标准: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红细胞数男性4.0~5.5×10^9/L(400~550万/mm³),女性3.5~5.0×10^9/L(350~500万/mm³);白细胞总数4.0~10.0×10^9/L(4000~10000/mm³);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血小板计数100~300×10^9/L(10~30万/mm³)。
2. 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外观:透明、淡黄色;pH值:4.5~8.0;尿比值:1.003~1.035;*尿蛋白:阴性至微量;尿酮体:阴性;*尿糖:阴性;胆红素:阴性;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镜检:(离心沉淀标本)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管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3. 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外观:黄软;镜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4. 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不合格。
以上是征兵体检的主要项目。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体检标准进行调整,建议应征者查阅最新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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