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主机的状态应当在什么状态?

如题所述

明确应在自动状态。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4.2.1的c条:“应确保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此为强制性条款!

手动状态是一个临时状态,只有在系统故障、检测、调试等工况下,也即非正常工作状态下才可短时间设置。

消防报警主机的基本指示灯:

l 监管灯:红色,此灯亮表示控制器检测到了外部设备的监管信号,系统处于监管状态。复位控制器后此灯熄灭。

l 屏蔽灯:黄色,当外部设备(探测器、模块或火灾显示盘、本机警报器)发生故障时,可将它屏蔽掉,待修理或更换后,再利用取消屏蔽功能将设备恢复。有屏蔽设备存在时此灯亮。

l 警报器启动灯:红色,有警报器处于启动状态时,此灯点亮,当停动警报器或警报器消音后,此灯熄灭。

l 火警传输动作/反馈:红色,当系统中有火警信息传输时,该灯闪亮,当接收到火警传输设备的反馈信号后该灯常亮;有新的火警信息传输时,该灯再次闪亮。该灯可反映信息传输的最新状态。

l 工作灯:绿色,当控制器工作时,此灯点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