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和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基本特征

1、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二、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A、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B、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扩展资料

对立统一规律意义:

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意义:

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第二,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社会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事件的重复发生。

历史事件是历史活动中主客体、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它是不可重复的,这一点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有所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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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0

一、基本特征

1、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二、三大基本规律

1、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2、质量互变,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3、辩证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指出: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贯通、或相互渗透的性质和趋势,表现了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内在的统一性;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相互分离或互相批评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有对抗性斗争,也有非对抗性斗争。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两者相互制约: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制约,因为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也要靠斗争来实现;另一方面,斗争性又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因为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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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6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2、量变质变规律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也是由德国哲学家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指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1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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