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31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

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扩展资料:

确权机关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确权

第2个回答  2020-04-01

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扶贫项目,所以符合危房改造范围的,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并且如果是统计在册的危房或者经过政府认可的危房,都可以向村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如果是低保户等,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左右的补助,一般情况下也能拿到2万左右的补助。

在农村,很多子女还是和父母一起生活的,独生子女还是比较少的。现在农村一户有两个儿子的很多,必然每家拥有不止一处宅基地,所以这种情况通过分户之后,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目前是可以的。

如果没有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分户之后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确权之后,想在通过分户申请宅基地,应该是很困难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08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