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想把我的劳动合同转到另一个公司,我如果不同意,能要赔偿吗

如题所述

能。

劳动法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要判断劳动合同是否确实已经无法履行,如果原合同可以履行,公司仅是以此为借口,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2N。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打工者要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证件及一切行动听从单位安排等违法行为严词拒绝。

因为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会失去行动自由,可能会出现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等严重侵害权益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警惕!“留白”的劳动合同里留的多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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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7

第2个回答  2019-09-08
先不谈赔偿的事儿;
你现在就是不同意把你转到另一家公司,看公司怎么办?
如果公司以你不服从公司的决定,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需要给你赔偿;
是公司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你先提出赔偿,这样你就可以拿到公司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08
如果工作单位强行将所谓“劳动合同转到另一个公司”,实际上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19-09-08
如果单位想把我劳动合同转到另外一个公司,你本人不同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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