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是出生跟母亲上的户,有权力享受集体土地征地赔偿款吗?父母结婚没迁移过户口。

如题所述

可以的,只要小孩的户口跟着母亲就可以享受到该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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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6
"房产您可以继承,房产属于您的,如果拆迁,您有权得到补偿。相关法规:《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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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3
完全可以,因小孩出生至今户口一直随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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