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如题所述

一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二是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是城镇户籍;就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就是说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城镇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计发月数是参照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是根据退休时人口平均预期余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的经验系数。
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法》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也是鼓励他们尽可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高;确实无力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居民的制度负责托底。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代办员代填,但需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三、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折小本,将应缴纳的保费存到小本上。
四、参保人将身份证及所办理的邮储小本复印件各2份交到村代办员手中。
五、村代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邮储小本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乡镇劳保所。
六、乡镇劳保所负责对参保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七、县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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