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客人时说,“人口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把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作为一个战略任务。我们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凡是保证只生一个孩子的,我们给予物质奖励。”
1979年1月,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了如何在1980年把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的具体措施。此后,各地都出台了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对违规生育者给予经济和行政的严厉处罚。
很快,在陈云、华国锋等人的要求下,计划生育政策又变为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胎。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计划生育规定。
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客人时说,“人口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把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作为一个战略任务。我们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凡是保证只生一个孩子的,我们给予物质奖励。”
1979年一年里,全国29个省区市有27个出台了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控制生育。除部分少数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国城乡全面实行,仅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农村可生育两孩。
1979年12月15-20日,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办公室在成都召开各省、市、自治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为确保1980年和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9.5‰和8‰的目标,“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倡和奖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工作上来,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
1980年2月2日,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办公室召开的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新风尚座谈会上提出:“只有逐步做到城市95%、农村90%的育龄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本世纪末,我国总人口才能控制在12亿左右。”
1980年,全国总人口达9.87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8.2‰和11.9‰。1981年3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副总理陈慕华兼任首任国家计生委主任。
扩展资料:
政策的内容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 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建国以来,由于卫生工作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婴儿死亡率大大降低,寿命大大延长。但是,我们长期对人口出生率没有适当控制,致使人口增长过快。旧中国从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零九年中,全国只增加人口一亿三千万。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三十年中,出生了人口六亿多,除去死亡,净增四亿三千多万人。人口增长得这样快,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使整个国家很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尤其严重的是,我国人口在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七零年这一段时间增加得最快,现在三十岁以下的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五,今后每年平均将有二千多万人进入结婚生育期。
如果不从现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时间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长,按目前一对夫妇平均生二点二个孩子计算,我国人口总数在二十年后将达到十三亿,在四十年后将超过十五亿。
这将会大大增加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困难,造成人民的生活很难有多少改善的严重局面。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现国务院的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独生子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