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衣服有质量问题多长时间无条件退款

如题所述

衣服有质量问题,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产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扩展资料:

人民日报法评:规范“无理由退货”体现了“权责对等”

网络购物,可能有些商品不能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了,退回商品的运费也要由消费者来承担。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遭遇这样的情况:网购时,收货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相差甚远,在商家促销下冲动购物后又后悔不迭。无理由退货制度,相当于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消费冷静期”,在一定期限内对消费行为作出更为理性的判断和调整,从而保护自身权益,避免损失。

其实,在欧美国家,无理由退货早已成为一种商业习惯。在我国,7日无理由退货最初由淘宝等电商推出,随后在各商业领域广泛引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年来的首次大修中,无理由退货被写入法律,正式以立法的形式赋予消费者“后悔权”,受到社会的好评。

不过,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无理由退货在强化消费者地位的同时,也带来了权利滥用的空间。在此前的实践中,无理由退货就遭遇一系列尴尬,如买了衣服后频繁退换货、为骗“运费险”恶意退货、去竞争对手的网店里购买全部商品然后退货……

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的生命线。作为消费行为的两大主体,消费者和商家理应同样受到尊重和保护。对于无理由退货来说,不能一味强调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权利,也应明确其理性消费的义务。

通过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兼顾市场规律和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良好作用。从草案一审、二审、三审到如今审议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一直遵循的就是这一思路。

明确列举定做商品、鲜活商品、报纸期刊、电子书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畴,源于这些商品可能存在滋生恶意退货的漏洞,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从而使其利益受损;运费由消费者支付,则体现了“权责对等”原则,毕竟退货并非质量问题,过错不在商家。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对无理由退货作出限制性规定,就会让消费者不再“想退就退”,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剥夺了消费者的权益。

事实上,这也是在保护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明确指出,“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如果退货不加以限制,势必造成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失衡。

再者,运费自付也能够让消费者在购物之前多一分冷静,看清楚商品介绍,想清楚自身需要,不要冲动下单,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消费者理性了,不再为疯狂让利而趋之若鹜,电商价格战的虚火也能得到降温,转向客户体验、售后服务等良性竞争,从而规范销售行为,推动行业发展。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也有益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法评:规范“无理由退货”体现了“权责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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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1、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2、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3、经营者和消费者有不少于前款规定退货天数的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以向经营行为发生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扩展资料:  

1、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2、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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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4
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5-04
看你怎么购买的了,电商的话7天内无理由退货,7-15天可以要求对方对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等,,退货款如果无质量问题由消费者承担或运费险承担,有质量问题则由卖方承担。如果是在实体店购买的话,一般一周内是可以凭小票免费调换一次的。
第4个回答  2015-09-03
你好 商品质量有问题可以修理、更换、退货,这是可以选择的,但选择了其一,就不能再选择其他,因此,你选择了更换,不能再选择退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 个人认为,想让退商家是绝对不会同意的,毕竟他是做生意的。当然,你也可以找对方协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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