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历史怪圈的形成,原因和过程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的王朝循环曾引起很多人的研究兴趣,为什么自秦汉以后,中国历史便轮回往
返,一次次治乱反复而几无穷已?史家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说来源于中国的大一
统文化传统、文化上缺乏弹性;有人说是因为外族的武力威胁,“游牧民—定居者”的
生存竞争一次次使中国王朝死而复生、生而复死;有人说这乃肇于中国传统的等级制统
治模式,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经常性冲突使每一代王朝都不可能长治久安。无疑,
所有的说法都有其道理,都能解释部分甚至很多事实,但本文则侧重于经济角度,从经
济层面看,王朝的循环又该如何解释?本文想要强调的是:每一王朝在其后期形成的强
大既得利益阶层给国家税收带来的巨额损失,在掏空了国家的公共财政的同时也摧毁了
王朝的统治大厦。这一既得利益阶层与国家公共财政之间的紧张,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
本问题,其影响极其深远。

  1、自耕农递减律与公共财政的短缺循环

  从经济上来找原因,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的理解尤其值得注意,他认为中
国古代王朝循环、帝国走不出由盛到衰周期律的根本原因,乃在于经济管理的循环,
“每个王朝在它建立约 100年后都开始面临财政上的种种困难”(斯塔夫里阿诺斯,
P294),而公共财政的崩溃,又直接导致帝国的灭亡。

  历史在历史学家的笔下,是轻滑而明快的,一两句提纲契领、富于概括的话语,就
把一个又一个王朝的兴衰成败,尽数罗入了其中。但历史作为一种过程,却绝没有这般
从容平淡,欢乐和幸福是怎么产生的,悲伤和苦痛又是如何生长的,牵涉到具体而微的
人和事,一切过往烟云都将浸透着迷茫和不确定,尤其对于今天站在与往日不同时间维
度观察着历史的人,联系古与今、中与外,我们因观察历史所引出的联想,就特别地有
一些不轻松。帝国的循环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历史如何诡谲地而不动声色地将前朝后世
一起串联?而过去又能给未来提供什么样的可能性?我们应该好好对历史发问。

  王朝的循环、帝国的衰落,一般而言是一种综合性的结果,政治、经济、文化等等
全面凋零,统治秩序就将难以为继。但任何文明毕竟都是建筑在物质上,王朝的循环因
此如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说,显著表现为一种经济过程。但这种经济过程又和一种文明的
政治、文化和社会过程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相互之间互为因果,经济过程里有社会政治
机理作用的存在,而随社会政治机理生发的某种经济过程,反过来又会强化某种政治机
理,并产生某种社会结果。

  还是从公共财政的匮乏说起,这是每个王朝到其晚期之后的必发之症。而公共财政
为什么会发生短缺?把自然的因素排除在外,我们先来看一看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一些
景象。检索一下历代王朝在其晚期经济上所出现的征侯,不难发现,以下几点是共通的


  税收大量短缺。每个王朝在其建立之初,都曾有过一段时间的安宁和繁荣,如汉朝
有“文景之治”“光武中兴”,唐朝有“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清朝有“康乾盛
世”,宋明两代也曾有过休养生息、政治清明、国家财政充裕、人民生活安康的和谐局
面。但好景不般都不长久,每一朝代在前几任皇帝之后,由于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
业法律,税收无论是提取量还是在其现有制度维护上,都开始遇到许多困难,以至到王
朝后期,都面临开支超过税收的困难局面。

  自耕农剧减。中国历代王朝更换的基本动力,是农民起义。农民起义所呼唤的平均
地权思想,对每一代王朝都有震撼力,也因为此,每一代王朝在建制伊始,都通过打倒
原有大地产拥有者、重新分配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土地基本能够按照人口来平
均。平均土地的结果,是在国家形成自耕农阶层,这一阶层占据着农民的大多数。然
而,这同样是暂时的,随着休养生息阶段的过去,赋税增加,自耕农逐渐承担不起生存
的压力,不得不将自己的土地让给大地主,而自己则沦为佃农。这一过程通常时间都不
长,到帝国后期,慢慢就形成佃农和农奴占据着农民的多数、而自耕农逐渐沦为少数的
境地。

  土地严重集中。平均地权只是每一王朝初始时的景观,由于缺乏相应的商业和货币
体系作支撑和法律的制度性约束,帝国的财富总是按照马太律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而
在农业社会中,财富的主要标志就是土地占有量,那些与政治权力相勾结的大地主,在
经历几代皇帝之后,一般很快就通过对自耕农的高利货盘剥而积累起大量的地产,相
反,自耕农阶层在日益加重的徭役赋税和无法偿还的高利货的双重压迫下,逐渐失去自
己的土地主权而成为大地主的附庸,乃至到帝国后期,国家的大部分土地是被占人口绝
对少数的土地主所瓜分。

  以上三点实际上是递近关联的,土地集中必然造成自耕农减少,而自耕农减少必然
导致税收不畅和公共财政匮乏。在三者之间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耕农的减少,翻一翻二
千年帝制史,不难发现,自耕农递减业已成为伴随历代王朝由盛转衰过程的铁律。自耕
农递减为什么必然导致王朝的税收财政短缺?这与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的经济现实有
关。农业社会政府和人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只能是土地,而农业社会的人口多数,则为
农民。正常情况下,王朝的税收是由农民所负担,假如土地不曾集中、自耕农占据农民
的主要,帝国的税收一般不会发生大的短缺,特别是在政府实行人头税制度的情况下,
国家通常能够保持收支平衡。但这其实往往只是“理想类型”,由于没有实现“数目字
管理”,帝国的税收一方面不通畅、难以保证所有的税收都能落实,另一方面也难以对
与政治权力有纠葛的土地权贵进行管理,尤其是自耕农不堪遥役重负、丧失地权、土地
集中时,散布各地、自给自足、各成整体的农业经济,在大地主的庇护下,经常会使政
府的税收制度失灵,即使采用按土地田亩征税的方式(如唐朝的“均田制”一度所做的
那样),亦无法阻挡这种趋势。

  在传统中国社会,自耕农在人口中的比重大小,事实上已成为衡量社会经济生活运
转是否良好的一个试金石。但自耕农递减律却毫不例外地贯彻了每一王朝的盛衰成败,
原因在哪里呢?这当然与传统中国社会农业经济的单一化(缺乏商业和市场机制)密切
关联,也与政治体制缺乏弹性有关。应当说并不是每一代君王都昏聩无能,相反我们发
现,不少最高统治者都看到了存在于中国社会中的基本问题,而且历代王朝都有皇帝曾
致力于予以解决,但囿于农业社会的政治经济现实,所有的努力最终都毫不例外归于了
失败。与自耕农递减速律和公共财政短缺循环相对应,我们在统治者身上也观察到一种
国家治理模式的循环,那就是每一代王朝在其开始时都曾花大力气着手舒解土地问题,
力图土地平均,防止土地集中,大力保持自耕农在人口结构中的主体位置。最为显眼的
是明太祖朱元璋,明帝国的大厦刚刚建起,如后来的毛泽东大打“地、富、反、坏、
右”一样,洪武皇帝即“连兴大狱,打击官僚、缙绅、地方等高级人士,从朝廷内的高
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据有的历史学家估计,因之丧生者有逾十万。
没收了案犯的家产并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国以来大批的移民屯田开荒,就使
全国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社会。”(黄仁宇,P150)不仅如此,为防止当时
全国仍保有700亩以上地产的14341户地主家产不致无限扩大,朱元璋则给他们加之以很
多额外的服役义务,“这种服役名目繁多,而且按累进税的原则分派,即家室愈是殷
富,其负担也愈是繁重。比如各地驿站所需的马匹、船轿和饮食,完全出自大户供给,
一年中的供应量又没有限额,旅行的官员越多,他们的负担也越重。”(黄仁宇,
151)也因为这样的土地政策,每一代王朝在其初始,自耕农都占据着全国人口的大多
数,帝国的税收也因为人口和土地的增长而有一时的充实。

  尽管几乎每一代王朝在其开始都曾对土地平均和保持自耕农数目作出过努力,但后
来的结果,却仍然是土地集中、自耕农锐减速、公共财政缺失,如此不断循环。这正是
制度学派经济学家张五常所说的“三种社会体制”中的按社会等级排序的社会所表现出
来的典型特征,政治经济体制的缺乏开放性,使一种表面上看起来有利于国有利于民的
经济政策,也维持不能长久。仍以明朝为例,虽然明太祖朱元璋一时落实了土地问题,
但后来情况又如何呢,仍不可避免落入了历史的循环。所以尽管在明帝国岌岌可危时出
了一个大清官海瑞,但黄仁宇却非常精当地指出来了:海瑞想恢复先祖遗训的努力命中
注定是一个悲剧,他所不能领会的是,帝国的这一套经济政治系统从其发端就有问题。
明初之时的土地政策之所以能够维持,完全是靠洪武皇帝的个人魅力,而魅力的丧失也
将意味这种经济安排的失效。但第一代皇帝朱元璋去世后,你叫后世的皇帝们到哪里去
寻找类于开国皇帝的权威呢?他们的权力只是来自传统,而传统型统治理所当然意味着
对往日时事的臣服,其中包括对制定和解释这些传统的具体的人的臣服。皇帝的威权因
此已不具有绝对性,先王的老臣、现世的官僚集团,都有可能对上发难。当后世皇帝们
的统治合法性大为减弱的时候,维系在魅力型统治上的经济安排,因此再无继续有效维
护的可能。

  在一个以土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封闭性农业社会,国家的安宁和稳定密切依赖于土
地平均,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一支强大的自耕农队伍,国家的税收才能有所依靠。但等级
制的政治体制(这是农业社会的悖论:要维持一个庞大帝国的统治,只能采用等级制)
又注定不能将平均地权的经济安排贯彻始终。在税收锐减、国家公共财政空虚的情况下
帝国将面临什么样的结局?历史学家早有有结论:维系着帝国统治的两大力量——官僚
体系和军队,将因为缺乏财政上的支撑而无法维持,帝国因此首先从自身体制上瓦解;
而内部不堪忍受剥削的农民在则也联合起来,为自身生存而举起义旗,这时往往又有外
族趁王朝内部的动乱而以武力来犯。在内忧外患夹击下,帝国只好分崩离析。

  2、另一种私有化,另一种结局

  自耕农数目下降导致每一王朝在其后期都面临财政上的困难,但公共财政的匮缺并
不表示国家财富总量的减少,相反我们倒还可以发现出另外的事实,比如唐朝,虽然其
统治者并未象明朝一样严格地平均地权,而是在不剥夺大家族所占土地的现状下,通过
其他途径开辟新土地并赠予自由农民,这种“均田制”措施曾一度中止了半封建的大地
产的增长,同时增加了国家税收,也加强了唐初时的统治。但每一王朝在其建立上百年
后都无可幸免支大于收、财政上捉襟见肘,即使在国家财富总量增加的情况下也是如
此。是谁使得自耕农锐减并掏空了帝国的公共财政?

  问题出在历代王朝的土地私有上。

  我们一直习惯于认为,中国社会向来不存在私有制问题,上下五千年,各个朝代都
在压制着私有化。如果说这是与近现代西欧明确产权制度的一种对照,也不能说这种说
法全无道理,与受法律保护权利和税收义务制约的私有产权制度,在中国从未有效生
长。但若以“全豹”来否决“一斑”、认为中国社会只有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无度控制而
无私人对财产的大量占有,这却与历史曾有过的现实不符。中国古代大地主和豪强的土
地兼并,事实上也是制造了一种土地上的私有。虽然这种私有并没有近现代意义上的严
格法律保障,但土地拥有者的地契和通过与统治者共谋而获得的政治权力,一般都使土
地私有的状况能够保持下去,避免政治权力的侵扰。但中国以往社会存在的问题,也正
在这里。土地在大地主和豪强那里的集中并且私有,若有健全的财政税收制度保证拥有
大地产者亦交纳相应的税银,则土地私有尚不致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大的危害,然而,传
统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不合理所在,正是产权拥有者所亨权利与应尽义务的极端不平
衡,一方面,帝国的统治不是建立在技术上,类于黄仁宇先生所说的“高层机构”和
“低层机构”,向为中国社会所缺乏,帝国的税收因此只能大而化之,无法精确定量,
这使大地产拥有者有了逃税的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大地产拥有者一般
都是特权的享有者,传统中国社会的统治,本身就建筑于官僚阶级与地方乡绅豪强的合
作,大地主利用其对政府的影响力,可以有效免去大量本来要交的税务。套用现代一点
的话来说,传统中国社会里的大地产拥有者作为既得利益阶层,才真正亨有着“轻瑶薄
赋”,这种财产占有权与应尽义务的分离,导致了公共财政的匮乏,也成为中国历史王
朝兴衰荣落的基本成因。

  土地事实上的私有,必然的结果,是政治权力施用于土地占有,进一步加强土地私
有的强度。在土地作为社会的主要财富的背景下,政治资源的施用所能谋取的经济利
益,最多最频繁的当然只会是土地。土地的集中造就一批既得利益阶层,这个阶层的惯
常模式,就是官僚+地产。它与传统中国社会的家庭和家族观念有很大关联。隋唐以后
所实行的科举制度,表面上看是在中国社会创造了“机会均等”,为贫家子弟进入士绅
阶层打开了方便之门,实则不然,一句“三代出一个贵族”的习语道破了科举入仕的秘
密:没有足够的财力作为多年学习和准备的根基,甭提参加科举考试、就是读书向学的
可能性也不会存在。所以能够中举的,大多必有家庭和家族的财力在背后作着支撑,而
中举入弟,政治权力则自然向经济权力的方向回流,为家庭和家族的财富与地位跃升提
供便利。官僚和地产因此这样结合在一起。这虽然没有囊括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相勾结
的所有类型,但却最明显、明通俗、最普遍的一类,各朝情况都大略如此。仍以明朝为
例,明朝的官员退休以后,告老还张即成为乡绅,但按政府规定,仍享有着与在位时相
近的各种政治经济优待(在这方面我们又一次感受到历史与现实的惊人相似),这本身
就意味着他们在占有社会财富上比之一般人站在了更高的位势,还不仅如此,他们还以
乡谊、年谊、姻谊等等作为纽带,与其他直接和不直接掌握政治权力的权贵者保持着千
丝万缕联系,因是之故,将既得政治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对他们来说就极其自然和顺
当,比如曾作过文渊阁大学士的徐阶,退休回南直隶之后,家庭成员多达几千,通过放
高利贷等各种手段所占有的地产,据说便有40万亩。(黄仁宇,P146)权和钱自古相
通。明朝的官员通过截留“火耗”,收取“常例”,一般都能积累起一定的资产,这些
资产或可直接用来购买土地,或可通过放高利贷豪夺土地。官员有位在职时积累金钱财
富,退休后将金钱转化为土地成为土地贵族,之如此类在各朝各代皆为常识。一代王朝
开国时打倒一批乡绅豪强,但“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经过新一轮政治权力的重
构,经济资源在王朝建立几十年后亦将重新依旧安排。明朝到万历年间,一个新的土地
贵族便早就已产生了,“当年送达御前以备乙览的14000多家富户,已经为新的富户所
代替。这些新兴的富户,绝大多数属于官僚、士绅或在学生员而得以享受‘优免’,不
再承担‘役’的责任。政府中的吏员,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上下其手的机会。因为全国
的现金和实物不是总收集发,财政制度无从以严密的会计制度加以考察,从罅隙中漏出
来的钱物就落于这些人的手里。”(黄仁于P153)

  类似的现象和过程,在各代都能发现。再如唐朝,唐朝开国时实行“均田制”,但
实际上一开始的“均田”就不彻底,对前朝形成的拥有巨大的、自给自足的、免税的地
方家族大地产,并没有予以剥夺,而是开辟其他途径如开垦战争期间被荒废的土地的方
式公给农民以土地,而且国家税收是由广大小农所承担,拥有政治权力的大地主则不需
要交税。最后一个王朝清朝更是如此,“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即是一个生动的写
照。

  至此我们看到,在历代王朝后期,围绕赋税全体臣民实际上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掌
握政治经济权力的既得利益者,即土地贵族,他们不必交税或少交税,并且通过高利贷
等方式对农民进行盘剥;另一类是农民(自耕农、佃农、农奴),他们在承担政府的税
务的同时,还承受着土地贵族的剥削。贫和富的这样分野,已经告诉人们帝国的财富究
竟流入了何处,并且社会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分化。这种分化实际上提示了阶级分析在
传统中国社会的现实针对性。人口居于少数的既得利益者和人口居于绝对多数的受剥削
者的存在,又会产生何种社会后果?

  经济问题归根到底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主要又在于两方面:一是生产,即财富的
创造;一是分配,即财富的使用。这两方面相互支配,其中之一发生故障,都会对另一
者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常常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后果。排他性既得利益阶层的出现、利益
分配上的不公(不等于不平均),恰恰是引发社会危机的导火索,当然,如果此时在财
富的生产上有所突破,尽管分配不公、但即使是贫弱者亦能享有一汤羹时,就如唐朝一
度所做的那样,社会危机也许也有一时缓解的可能。但在一定的时间内,土地资源毕竟
是有限度的,一方的多得必然要以另一方的多失作为前提。而从遥远的古代至20世纪上
半叶,传统中国社会的绝大部分经济和财政来源,都来自土地,一般小民的经济来源,
也非常单一,失去了土地就只能依附于人,再无其他获取生活资料的机会。贫和富的对
立因此并不仅仅表现为财富占有量多寡的对立,而更多表现为谋取财富机会有无的对
立,单纯的贫富不均在一般情况下还并不是最紧要的问题,但在贫富不均的同时假如致
富的机会亦不均等,弱势都实际上已被逼入了无路可走、无希望可觅的艰难境地,起可
反抗“为富不仁”便顺其自然。传统中国社会也因之呈现出动乱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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