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屋系列的媒体评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那些古典的画面和古典的感情 (王林 )
美国的历史短,常被人讥笑。有一个笑话是说,法国人往上数三代,不知道自己的祖父是谁,讽刺法国人的风流;而美国人则根本无法往上数三代,即是讽刺美国的历史短。不过,就是“小木屋”系列这样一套反映一百多年前美国拓荒历史的儿童文学作品,2011年读来已经很陌生、很古典了。
请跟随作品的描述想象一下这样古典的画面:一辆大篷车奔驶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大蓬车由两匹马拉着,爸爸坐在车头,妈妈则抱着一个小婴儿,两个伶俐的小女孩坐在车尾,还不断地向后张望,车后跑着家里的小狗。草丛中不时蹦出几只野兔,草原上空有鹰隼在盘旋,天边的朝阳正在升起,先是淡淡的粉红色,接着小小的云彩中闪出金光来……
再请跟随作品的讲述体会一下这样古典的情感:傍晚,大森林里温暖而舒适的小木屋,爸爸开始拉起了小提琴,妈妈和孩子们围坐在壁炉前,开始给孩子们讲故事,“从前,大森林里住着一个巫婆……”,孩子们紧张的眼神让这个黄昏无限延伸,妈妈的拥抱也让随后的睡眠安稳而踏实。
昔日的大草原已经变成大都市,黄昏则被球赛和肥皂剧占领,那些古典的画面和古典的情感都逐渐消逝。或许,“小木屋”的作者正是体会到了这种消逝,才决定在65岁时开始讲述自己童年时的故事,希望用笔留住这一切。她一共写了10年,有9部作品面世,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名著,“小木屋”的故事被改编成100多集的电视连续剧。1954年美国甚至设立以怀德名字命名的儿童文学奖,也就是“怀德奖”。难怪这套书在台湾出版时,林海音先生十分喜爱,写下了好几千字的给孩子的导读文字。
好久没有读到这样耐读的、适合中高年级小学生阅读的儿童小说了,也好久没有读到这样温婉而流畅的优美译文了。一般而言,以回忆的心态来写文学作品,容易对童年抱有“赏玩”的姿态,觉得童年时一切都美好得很。这种姿态稍不如意,就容易滑向“矫情”,但罗兰却真实地展现了拓荒者一家的颠沛流离,这其中有自然界的灾难,还有印第安人的骚扰,不过,一切的艰辛和艰难,在拓荒者的双手和勇气面前,都纷纷退却。作者在写作时,并没有玩文学技巧,只是简洁而又真实地展示童年的生活。或许,正是这种真情实感打动了孩子,才使这套书成为很多美国孩子必读书。随着近几年翻译童书出版的增多,能读到“信”的译文已属不易,读到“雅”和“达”的译文则简直可谓是幸运了。罗兰美国式的简洁文风一定给了译者很多信心,而且译者一定也是谙熟儿童心理的,知道用什么词语和句式能让译文好懂又传神。
书中的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但对中国的孩子来说不会有太多阅读障碍。因为书中的故事对孩子来说是非常有趣的,而又充满了知识性。例如,对“糖雪”的介绍,对草原上各种动物的介绍,对印地安人生活习惯的介绍。相对于同是“拓荒文学”的《鲁滨逊漂流记》,“小木屋”更适合小学生阅读,这其实也是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的区别。重要的是,“小木屋”是有助于孩子心灵成长的。我觉得我们的社会情形有些类似于美国的拓荒时期,成功与致富的欲望燃烧在每一个人心中。在这样一个时代,父母或许会发现,教育孩子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有时连你自己的立场都很摇摆。其实,孩子们遇到的人生题,罗兰当年也都遇到了。那么,她是如何抉择的,她是如何克服的,都可以给小读者暗示。阅读是最好的“心灵教育”过程,而这套书至少提供了爱心、快乐、坚韧、宽容、勇敢、善良、乐观等心灵“养料”。
我估计这不会是一套市场热销的书(虽然我很希望每个孩子都能读一读),它的封面朴素得一如它的内容,轻柔、优雅、安静,而孩子要的是恐怖、刺激、热闹。但正是这样,我才期望被老师和家长的慧眼发现,把它们从一大堆花花绿绿、打打杀杀的书中抽出来,给孩子一个清凉的阅读之夏。
一部自强不息的“拓荒百科” (阿甲 )
我认为罗兰·英格斯·怀德的“小木屋”系列是一套近乎完美的书,无论孩子还是大人都值得一读。如果一定要对它的中文版挑一点毛病的话,那就是封面。设计者刻意进行了一点卡通处理,使书显得更孩子气一些,但这恰好与原著的趣味悖离了。
“小木屋”系列讲述美国拓荒时代一个女孩的成长经历,语言亲切,细节丰富而且有趣,但主题是非常严肃的。它很让美国的孩子着迷,出版以来历经大半个世纪,一直是美国孩子最爱读的书之一。即使在今天,当他们疯狂爱上“鸡皮疙瘩”、“哈利·波特”的同时,也仍然继续爱着“小木屋”。说来的确有点怪。
“小木屋”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大约在1930年的美国,一位年逾花甲的老奶奶写了一本名叫《拓荒女孩》的自传。罗兰是她的名,娘家姓英格斯,夫家姓怀德(或译“槐尔特”)。罗兰在一个拓荒者家庭长大,18岁时与另一个到西部拓荒的青年阿曼乐结婚。她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早年的学校教育也断断续续。她从未出过书,没有名气,谁会愿意出版一位普通老太太的自传呢?出版社的拒绝让罗兰感到泄气。
幸好罗兰有个女儿名叫玫瑰,她是一位出色的新闻作家,从小就爱听妈妈讲拓荒者的故事。玫瑰建议妈妈把自传改写成小说,还帮妈妈收集有关拓荒时代的资料,讨论写作技巧。于是在1932年,第一本《大森林里的小木屋》诞生了。
这本讲述罗兰小时候(19世纪60年代)一家人在大森林边生活的故事立刻赢得了读者的心,尤其是小读者们,他们纷纷写信央求罗兰奶奶再讲一个、再讲一个。这位堪称“故事篓子”的老奶奶雄心勃发,越讲越高兴,在连续10年间一共写了九本,故事从她3岁时一直讲到大约22岁(其中有一本《农庄男孩》是讲丈夫小时候的故事)。
罗兰自己恐怕也没有想到,这九部小说竟成了世界儿童文学宝库中的经典,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在美国白宫的网站上,列着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梦之队”,只有三位:一位是写《夏洛的网》的E.B.怀特,一位是写《戴高帽的猫》的苏斯博士,另一位就是她。
罗兰讲述的故事是那么的“普通”,普通得让你觉得它所获得的成就简直是一个奇迹。
她讲述,自己一家如何在大森林边生活,如何种植、打猎、制作食物,还有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细节,细致到你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当作食谱来看待。(《大森林里的小木屋》)
她讲述,一家人如何驾着大篷车跨越800多公里,来到美国中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搭建小木屋,开辟农场,饲养牲口,与狼群、未开化的印第安人、可怕的疾病打交道。(《草原上的小木屋》)
她讲述,一家人又是如何被迫迁徙,再次跨越800多公里来到美国西北部的草原,重新开辟新的农场,在金秋收获季节又遭遇到蝗灾以至颗粒无收。(《梅溪边》)
她讲述,爸爸巧遇良机,在铁路公司谋职,一家人如何来到西部铁路的最前端,看着荒原被平整,铁轨被架设,铁路带着拓荒人潮涌向西部。(《银湖岸边》)
她讲述,就在新建的铁路边,他们和其他拓荒者亲手搭建起一座小镇,可那一年正赶上罕见的长达七个月的暴风雪冬季,全镇人几乎都被饿死、冻死。(《好长的冬季》)
她讲述,纷纷涌向西部的拓荒者们,如何靠双手建设起一个个农场,土地渐渐富饶,小镇渐渐繁荣,当春暖花开一切欣欣向荣之际,少男少女们开始青春萌动,爱情在新生的大地上开花结果。(《草原小镇》、《快乐的金色年代》、《新婚四年》)
罗兰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孩子眼中普通拓荒家庭的故事。它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她告诉我们,人类曾经怎样去到未开发的大自然里生存奋斗,怀抱着“开辟属于自己的家园”的梦想,百折不挠,自强不息。而在这种艰难困境中长大的孩子,健康、自信、快乐、浪漫,对人充满友爱,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
今天,当我们身处大城市钢筋水泥的丛林中,享受着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奢侈时,可曾去思考过生命的基本诉求,可曾时时怀抱着作为一个人的荣耀与梦想呢?
在亚马逊网站上,有位美国的读者在书评中写道:“我读着这些许多代以前发生的故事,不禁在想,活在今天的我们并不比那个年代的人们更优越啊。”
这恰好也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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