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乡镇任职副科级干部,还在试用期内,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调动到其他单位?

我由x部(科员)到X镇任副镇长(副科)工作了2个多月,因多种原因不能适应乡镇工作,工作无法开展,为不再给乡镇添麻烦,请问是否能申请工作调动?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如试用期满一年后考核不称职,会受如何处理?工作是否会发生变动?
谢谢大家的解答!

根据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从有利于干部尽快适应领导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考虑,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

一、职位及名额

全省共选拔330名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其中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173名;县直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157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省委组织部统一选聘、在岗且任满一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乡镇(街道)副职领导干部职位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的);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4、报考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他的大学生村官须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优秀等次;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所有报考者只能报考服务所在市的公开选拔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审查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大学生村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1、公开选拔职位类别查询

各县具体的选拔职位类别及人数等详见各市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10月14日起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和各市相关网站查询。

考生如需咨询可直接与各市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山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各市咨询电话一览表》。

2、推荐报名

为了使干得好的大学生村官考得好,真正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情况,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推荐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推荐报名,不设推荐比例要求,可报所有职位。

除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外,符合报考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符合条件数50%的比例经组织推荐报名;符合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符合条件数(除去经组织推荐报考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数)50%的比例经组织推荐报名。

推荐方法如下:县(市、区)委组织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算推荐名额,再统筹分配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分配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拟报名人选,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有大学生村官的经济开发区参照执行。

乡镇(街道)推荐程序为:召开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扩大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参加人员为乡镇(街道)班子领导成员、站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

推荐报名工作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21日结束。经组织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各县确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报名地点见各市公告)

3、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1月6日——11月7日到各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分为A类、B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为A类准考证,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为B类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在相关环节按照考试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笔试

笔试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试题和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试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1;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1。达不到规定比例通过减少选拔名额,使报考人数与选拔人数比例达到规定比例,如减少到1个职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1、笔试科目

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试题和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试题均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1月9日  上午9:00——11:30   公共科目

下午14:30——17:30  专业科目

本次公开选拔在各市设置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注明。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确定后,由各市委组织部于11月22日予以公布(具体公布方式见各市公告)。

五、面试

面试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试题和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试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于11月26日予以公布(具体公布方式见各市公告)。

1、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考生于11月27日——11月28日到各县委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在各市设置考场,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1月30日上午8:30   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12月1日上午8:30    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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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9

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即使属于试用期,其实如果是组织需要,调动工作也是可以的。

考核不合格会出现工作上的调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的领导干部属于选任制和委任制两种形式,选任制主要是针对主要法定程序,需要进行选举形式产生的干部。

委任制主要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讨论决定任命的干部。选任职领导干部,在乡镇一级主要是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需要召开乡镇党的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包括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进入乡镇党委委员的干部都属于副科级领导干部;

扩展资料:

申请调动的介绍如下: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属于新提拔的,新提拔时是属于委任制的,都要有一年的试用期。如果遇到换届选举时,由委任制变成了选任制。

由于提拔时已经经过了试用期的考验,所以不再有试用期的规定,但是如果属于再提拔的,比如由副科级提拔到正科级,就需要使用试用期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务员“异地调动”难,催生制度内的“人情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罕见!干部试用期内被取消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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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
问:干部任职试用期间,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
答:根据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从有利于干部尽快适应领导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考虑,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12
你这个情况我也很想知道结果啊,不知道有没有被送回原来单位的可能呢?
有空咱们可以私下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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