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商局长对话。主题:如何治理假冒伪劣产品。

如题所述

与工商局长对话:如何治理假冒伪劣产品
我:您是如何治理假冒伪劣产品的?
局长:这也是最令我们头痛的问题。生产企业,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防止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一方面要抓正规生产企业,另一方面要打击地下制假窝点。质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经公安部认可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假品存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如果生产或销售真品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假品就不会被生产或销售。从生产者的角度来分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使成本尽可能地低或者售价尽可能地高,生产者可能采取两种行为:第一,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低于真品的成本生产出假品。第二,即使生产者不偷工减料,用正常的原料生产产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冒用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因为名牌商品相对于一般的商品的价格要高。
我:作为我们个体消费者,你觉得有什么好的建议?
局长:我在这里呼吁广大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随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通过全社会,通过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我们政府职能一道,共同来努力打击假冒伪劣,让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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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7
QYY玉米被采纳的回答,在最后一句中,“局长”将“政府职能”与全社会、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诸位角色并列,混为一谈是狡诈无耻的——治理假冒伪劣产品必须突出“政府职能”责无旁贷!社会现实有关监管部门普遍推诿扯皮甚至姑息养奸,你抓到算,算自己倒霉赔俩钱儿后门走人,老百姓信息闭塞没有专业检测技术,民怨沸腾连抗议游行的自由都没有,各自为战势单力薄谈何“法律”?还“武器”?

如要动真格的,不难,首先从上到下过滤专业监管队伍,彻底清除只凭后门关系毫无职业道德观的“混子”,各级领导做到廉洁公平高效透明,尊重表彰精通业务责任心强踏踏实实的员工,坚决剔除拉拉扯扯妒贤嫉能的小人,组成一支大公无私廉洁自律为民做主的坚强队伍。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使大多数心里畏惧权威 善于接受管理,这就是我国民众心理的特色现实——上梁不正下梁全歪 上层刚正不阿下面规规矩矩。干脆说实在话,中国的各行各业非常好管理包括治理假冒伪劣产品,各级必须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做到高效监控及时反馈。假冒伪劣只要活动就必然留下线索,使我们进行顺藤摸瓜连根铲除成为可能,有人推诿扯皮自称难以监控查处,奸商又非受过专门训练的职业间谍,绝大多数属于低档刑事案例 除非你姑息养奸。定案后务必按章严惩重罚 毫无商量 使之痛彻心扉不敢再犯,姑息说情者无论何方神圣一一记录在案甚至以同犯论罪,参照影音监控材料环环相扣有据可查。当然为了社会稳定尽可能不要使其倾家荡产,也可纳入社会低保维持生计。必须狠下决心严惩不贷!
第2个回答  2018-07-27
治理假冒伪劣产品的对策: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约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
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在繁荣市场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一批信誉较差的中小企业成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主力军。当前失信问题主要存在于广大的中小企业当中,已对宏观经济运行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企业信用调查评级制度、对守信者奖励失信者惩罚的机制等,提高中小企业的商誉、信用意识,管制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如果每个企业都非常注重自己的信誉,假冒伪劣产品将会因无人供给而消失。
(二)对于厂商来说,建立信息自我披露制度,如卖药品,就必须披露和消费者相关的所有信息,同时使消费者能方便地获得这些信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政府,则要为市场上各类人提供各类信息,包括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另外,还需要促进信息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及扶植信息服务业,通过提供信息来规范市场,监督市场,遏制假冒伪劣产品。
(三)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做理性的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一个知假不买的氛围,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
(四)加大对执法不力者、执法犯法者的打击力度,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都不同程度地与执法腐败、地方保护主义有关,如果执法者疏于执法,致使造假售劣分子逃脱法律制裁,那么即使法律的威慑力很大也很难保证厂商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要加重对执法不力者、执法犯法者的处罚。同时,为提高工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可采取相应的奖励机制。客观地讲,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与改革措施不完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密切相关。因此,为了彻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要采取措施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关系,切实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
(五)地方政府、企业、消费者应密切配合。
由于打假的公共物品性质以及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加之地方保护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打假这一公共物品主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工商执法部门应始终如一,时刻保持对假冒厂商的高压态势。同时,有关部门应提高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办事效率。
(六)在法律法规中增大假冒伪劣产品的成本和风险,加大处罚力度。
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做法,设立“终身追究制”。比如医护人员,如果乱开假条的话,就会被终身取消行医资格。这种以牺牲未来收入为代价的规定,会让违规者在违规前权衡利弊,用经济术语来说,就是要让那些违法违规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使违规者得不偿失,不敢以身犯险,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厂商的违规行为一旦被查处,处罚的力度应足以遏制其再次违规的动机,提高违规成本,如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没收其造假的设备、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同时,强化舆论的监督作用,让违规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才能有效地遏制假冒伪劣。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尚未完善。因此,需要通过政府来进行必要而合理的制度建设,确立高层次的道德约束标准和公正严格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防范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这样才能使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有机地协调起来,才能使整个社会以最低制度成本运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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