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机械连接中套筒的长度要求 。 JGJ18-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机械连接中套筒的长度要求 。
JGJ18-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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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施行日期:2 0 10 年 10 月 1 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7—2010,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7.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0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范》JGT 108-96和《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TG 109-96同事作废。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10 年 2 月 10 日

目 次
前 言..
1 总 则。。。。。。。。。。。。。。。。。。。。。。。。。。。。。。。。。。。。。。。。1
2 术语、符号.。。。。。。。。。。。。。。。。。。。。。。。。。。。。。。。。。。。。。。。1
2.1 术 语。。。。。。。。。。。。。。。。。。。。。。。。。。。。。。。。。。。。。。1
2.2 符 号。。。。。。。。。。。。。。。。。。。。。。。。。。。。。。。。。。。。。。2
3 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2
4 接头的应用.。。。。。。。。。。。。。。。。。。。。。。。。。。。。。。。。。。。。。。。3
5 接头的型式检验.。。。。。。。。。。。。。。。。。。。。。。。。。。。。。。。。。。。4
6 施工现场接头加工与安装.。。。。。。。。。。。。。。。。。。。。。。。。。。。4
7 施工现场接头的检验与验收。。。。。。。。。。。。。。。。。。。。。。。。。。5
附录A 接头试件的试验方法。。。。。。。。。。。。。。。。。。。。。。。。。。。。6
附录B 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9
本规程用词说明.。。。。。。。。。。。。。。。。。。。。。。。。。。。。。。。。。。。。。。。。。10
引用标准名录.。。。。。。。。。。。。。。。。。。。。。。。。。。。。。。。。。。。。。。。。。。。10
附:条文说明.。。。。。。。。。。。。。。。。。。。。。。。。。。。。。。。。。。。。。。。。。。。10

1 总则
1.0.1 为在混凝土结构中使用钢筋机械连接,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与一般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以下简称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
1.0.3 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压带肋钢筋》GB 1499.2 4的规定。
1.0.4 钢筋机械连接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钢筋机械连接 rebar mechanical splicing
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2.1.2 接头抗拉强度 tensile strength of splice
接头试件在拉伸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大拉应力值。
2.1.3 接头残余变形 residual deformation of splice
接头试件按规定的加载制度加载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所测得的变形。
2.1.4 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 total elongation of splice sample at maximum
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总伸长率。
2.15 机械连接接头长度 threaded sector
接头连接件长度加连接件两端钢筋横截面变化区段的长度
2.16 丝头
钢筋端部的螺纹区段。
2.2 符号
Asgt——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
d——钢筋的公称直径。
f yk——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f stk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fθ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
μ0——接头试件加载至0.6fyk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的残余变形;
u20——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高应力反复拉压20次后的残余变形。
u4——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4次后的残余变形。
u8——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8次后的残余变形。
εyk ——钢筋应力为屈服强度标准值时的应变。

3、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3.01、接头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的要求。
3.02、接头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应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0倍。
3.03、接头应根据其等级和应用场合,对单向拉伸性能、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拉压、抗疲劳、耐低温等各项性能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3.04、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I级:接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不小于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3.05、I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6、I级、Ⅱ级、Ⅲ级接头应能经受规定的高应力和大变形反复拉压循环,且在经历拉压循环后,其抗拉强度仍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7、I级、Ⅱ级、Ⅲ级接头的变形性能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表3.05 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 I级 Ⅱ级 Ⅲ级
抗拉强度 fθmst≥fmst 断于钢筋或≥1.10 fstk 断于接头 fθmst ≥fstk fθmst t≥1.25 fstk
注:fθ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
fmst——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fstk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表3.07 接头的变形性能
接头等级 I级 Ⅱ级 Ⅲ级
单向拉伸 残余变形(mm) μ0≤0.10(d≤32)μ0≤0.14(d>32) μ0≤0.14(d≤32)μ0≤0.16(d>32) μ0≤0.14(d≤32)μ0≤0.16(d>32)
最大力总伸长率(%) Asgt≥6.0 Asgt≥6.0 Asgt≥3.0
高应力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μ20≤0.3 μ20≤0.3 μ20≤0.3
大变形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μ4≤0.3且μ8≤0.6 μ4≤0.3且μ8≤0.6 μ4≤0.6
注:当频遇荷载组合下,构件中钢筋应力明显高于0.6fyk时,设计部门可对单向拉伸残余变形μ0加载峰值提出调整要求。

3.08、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设计应根据钢筋应力变化幅度提出接头的抗疲劳性能要求。当无专门要求时,接头的抗疲应力幅限值不应小于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表4.25-1普通钢筋疲劳应力幅限值的80%。
4、接头的应用
4.01、结构设计图纸中应列出设计选用的钢筋接头等级和应用部位。接头等级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延性要求高的部位,应优先选用Ⅱ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100%钢筋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I级接头。
2、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Ⅲ级接头。
4.02、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少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4.03、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d计算(d为被连接钢筋中的较大直径)。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以下简称接头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内Ⅲ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I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除下面b条款所列情况外可不受限制。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Ⅱ级接头或I级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4.04、当对具有钢筋接头的构件进行试验并取得可高数据时,接头的应用范围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接头的型式检验
5.01、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
3、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5.02、用于型式检验的钢筋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03、对每种型式、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9个:其中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个,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同时应另取3根钢筋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全部试件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
5.04、用于型式检验的直螺纹或锥螺纹接头试件应散件送达检验单位,由型式检验单位或在其监督下由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按表6.21或表6.22规定的拧紧扭矩进行装配,拧紧扭矩值应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型式检验试件必须采用未经过预拉的试件。
5.05、型式检验的试验方法应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附录A的规定进行,当试验结果符合下列规定时评为合格。
a、强度检验:每个接头试件的强度实测值均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表3.0.5中相应接头等级的强度要求。
b、变形检验:对残余变形和最大力总伸长率,3个试件的平均实测值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表3.0.7的规定。
F、型式检验应由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并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 附录B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和评定结论。
6、施工现场接头的加工与安装
6.1 接头的加工
6.1.1 在施工现场加工钢筋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工钢筋接头的操作工人,应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人员应相对稳定;
2钢筋接头的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6.1.2 直螺纹接头的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端部应切平或镦平后加再工螺纹;
2墩粗头不得有与钢筋轴线相垂直的横向裂纹;
3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企业标准中产品设计要求,公差应为0~2.0p(p为螺距):
4钢筋丝头宜满足6f级精度要求,应用专用直螺纹量规检验,通规能顺利旋入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止规旋入不得超过3p。抽检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应小于95%。
6.1.3锥螺纹接头的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端部不得有影响螺纹加工局部弯曲;
2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使拧紧后的钢筋丝头不得相互接触,丝头加工长度公差应为—0.5p~1.5p;
3钢筋丝头的锥度和螺距应使用专用锥螺纹量规检验;抽检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应小于95%。
6.2 接头的安装
6.2.1 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
2、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拧紧扭矩值应符合本规程表6.2.1的规定:

表6.21 直螺纹接头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
钢筋直径mm≤1618~2022~2528~3236~40拧紧扭矩N.m100200260320360
3、校核用扭力扳手的准确度级别可选用10级。
6.2.2 锥银螺纹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安装时应严格保证钢筋与连接套筒的规格相—致:
2、接头安装时应用扭力扳手拧紧,拧紧扭矩值应符合本规程表6.2.2的规定:
表6.22 锥螺纹接头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
钢筋直径mm ≤16 18~20 22~25 28~32 36~40
拧紧扭矩N.m 100 180 240 300 360
3校核用扭力扳手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校核用扭力扳手应每年校核1次,准确度级别应选用5级。
6.2.3 套筒挤压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2、钢筋端部应有检查插入套筒深度的明显标记,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心点不宜超过10mm;
3、挤压应从套筒中央开始,依次向两端挤压,压痕直径的波动范围应控制在供应商认定的允许波动范围内, 并提供专用量规进行检查。
4、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裂纹。 、
7、施工现场接头的检验与验收
7.0.l 、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7.02、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允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2、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和表3.07的规定;
3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宜按按本规程附录A表A1.3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4、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7.03、接头安装前应检查连接件产品合格证及套筒表面生产批号标识;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筋直径和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7.04、现场检验应按本规程进行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7.05、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7,0.6 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本规程第7.0.5条的验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7.07、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7.0.8 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1倍。
7.0.9 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7.0.10 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
附录A 接头试件的试验方法
A.1 形式检验试验方法
A.1.1 形式检验试件的仪表布置和形变测量标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向拉伸和反复拉压试验时的形变测量仪表应在钢筋两侧对称布置(图A.1.1),取钢筋两侧仪表读数的平均值计算残余变形值。
2.变形测量标距 L1=L+4d
式中:L1 —变形测量标距;
L—机械连接长度;
d—钢筋公称直径。

图A.1.1 接头试件变形测量标距和仪表布置

A.1.2 形式检验试件最大力总伸长率Asgt的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件加载前,应在其套筒两侧的钢筋表面(图A.1.2)分别用细划线A、B和C、D标出测量标距为L01的标记线,L01不应小于100mm,标距长度应用最小刻度值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

2、试件应按表A.1.3单向拉伸制度加载并卸载,再次测量A、B和C、D间标距长度为L02。并应按下式计算试件最大总伸长率Asgt:
Asgt=[ (L01-L02)/L01+fθmst/E] ×100 (A.1.2)
式中:fθmst、E—分别是试件达到最大力时的钢筋应力和钢筋理论弹性模量;
L01—加载前A、B或C、D间的实测长度;
L02—卸载后A、B或C、D间的实测长度。
应用上式计算时,当试件颈缩发生在套筒一侧的钢筋母材时,L01和 L02应取另一侧标记间加载前和卸载后的长度。当破坏发生在接头长度范围内时,L01和 L02应取套筒两侧各自读数的平均值。
A.0.1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应按表A.1.3和图A.1.3-1、图A.1.3-3所示的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表A.1.3接头试件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注:1.S线表示钢筋的拉、压刚度;F—钢筋所受的力,等于钢筋应力f于钢筋理论横截面积AS的乘积;

A.1.4测量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时加载时的应力速度宜采用2N/mm2·S-1,最高不超过10 N/mm2·S-1;测量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或抗拉强度时,试验机夹头的分离速率宜采用
0.05Lc/min,Lc为试验机夹头间的距离。
A.2接头试件现场抽检试验方法
A.2.1现场工艺检验接头残余变形的仪表布置、测量标距和加载速度应符合本规程A.1.1条和A.1.4条要求。现场工艺检验中,按本规程第A.1.3条加载制度进行接头残余变形检验时,可采用不大于0.012ASFStk的拉力作为名义上的零荷载。
A.2.2施工现场随机抽检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试验应采用零到破坏的一次加载制度。

附录B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报告
B.0.1 接头试件形式报告应包括试件基本参数和试验结果二部分。宜按表B.0.1的格式
记录。
表B.0.1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
接头名称 送检数量 送日期
送检单位 设计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接头基本参数 连接件示意图 钢筋牌号 HRB335HRB400HRB500
连接件材料
连接工艺参数
钢筋母材编号 NO1 NO2 NO3 要求指标
钢筋直径(mm)
屈服强度(N/mm2 )
抗拉强度(N/mm2)
试验结果 单向拉伸试件编号 NO1 NO2 NO3
单向拉伸 抗拉强度(N/mm2)
非弹性变形(mm
总伸长度
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编号 NO4 NO5 NO6
高应力反复拉压 抗拉强度(N/mm2)
残余变形(mm
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编号 NO7 NO8 NO9
大变形反复拉压 抗拉强度(N/mm2)
残余变形(mm)
评定结论

负责人: 校核: 试验员:
试验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单位:
注:1、接头试件基本参数应详细记载。套筒挤压接头应包括套筒长度、外径、内径、挤压道次、压痕总宽度、压痕平均直径、挤压后套筒长度;螺纹接头应包括连接套长度、外径、螺纹规格、牙形角、镦粗直螺纹过渡段坡度、锥螺纹锥度、安装时拧紧力矩等。
2、破坏形式可分3种:钢筋拉断、连接件破坏、钢筋与连接件拉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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