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小于30万免税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小规模小于30万免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1、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2、同时,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以体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3、由于是免税收入,不需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分录;
4、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将免税的销售收入单独列示,以便于税务申报和财务分析。
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 会计等式:资产=负债加所有者权益;
2. 会计周期:会计信息的记录、分类、汇总、报告等一系列活动在一定时期内的循环;
3. 会计科目与分类: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单位,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
4. 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中使用的一种记账方法,借方表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贷方表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5. 会计准则:指导会计工作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综上所述,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小于30万免税的会计处理,应在确认收入时做好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对应分录,同时体现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相关借贷记账,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免税销售收入,以便税务申报和财务分析,而无需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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