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

如题所述

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流程:
1、失业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照片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材料,向社保缴纳城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领的相关材料后给予备案核查:相关材料有停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档原件、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就业登记(失业保险交费)证明彩泥、暂住证的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的原件等。涉及到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还需《失业保险看作缴费年限评定表》;
3、针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失业者通过就业登记以后就可以领取到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金的申领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通过后,一般在申请的次月就可收到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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