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一觉醒来发现世界变成了吸血鬼世界?

主角醒来自己还是自己但世界变成吸血鬼是主流,学校是培养吸血鬼眷属的漫画
主角有系统

大家好,我是资深书虫鹏哥,本期给大家推荐一波值得三刷的神级完本小说,剧情精彩口碑佳,好看到停不下来~

第一本:《异世之炼魔术士》 作者:西贝猫
本书字数:149.9万字


书评:一本奇幻魔法类小说,无敌装比流,伪DND类型爽文,一个偏执神经病炼金术士大叔的异界冒险之旅。 猪脚穿到异世类dnd的世界成为了一只鹰,前世是一个精通神秘学的科学家,到这装比的故事! 几乎可以说是一本逆着常理来的小说,它不写英雄战胜魔王救出公主,而是写魔王战胜英雄,公主因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爱上魔王,本文不写猪脚从弱小屡经挫折慢慢努力地变成强者,而是写猪脚开局就天下无敌霸道横行,小编认为,作者行文流畅,对于角色刻画是亮点,猪脚狂躁偏执神经质的同时又冷静理智的特点描绘得淋漓尽致,配角三五女仆,自强女学徒,吸血鬼女王也是各有特色。西贝猫的写得最好的一本爽文哦。
第二本:《大唐》 作者:荆柯守
本书字数:64.3万字


书评:一本争霸类历史武侠小说, 大唐同人中的仙草,《人道天堂》的前传,主角穿越为原隋朝皇室,练得貌似是换日大法,主角杀发果断,先杀寇仲,夺其气运,收徐子陵为手下,争霸天下。这本算是让我彻底为当年看双龙的憋屈出了口气,当年看双龙一直不喜欢徐某,但寇某前期还是很欣赏的,结果最后结果太憋屈了,这本主角几乎碾压式平推,干掉了寇某,降维式打击了黑白道,石之轩也成为一代名臣,小编认为,本书却是极为纯粹的争霸文,猪脚一路杀伐果断血流成河,鲨寇仲鲨宗师鲨妹子都毫不留情,看腻了后宫流穿越流,这本书带给你非一般的感觉哦。
第三本:《世界那么大》 作者:末子浪们哪个
本书字数:173.4万字


书评: 一本披着都市和异能外衣的后宫文,日常温馨后宫流,这本是浪子的神作,对话流,后宫向。 本书是纯粹的后宫文——意思是其他剧情基本上没有,几乎完全是楠竹在日常的生活里建设和谐后宫的故事。小编觉得,都市对话流的开创之书,以对话推动剧情发展剧情,对话虽然多,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话中的小机灵总是让人会心一笑,其中的信息量包含之大,也让人赞叹。女性角色个性鲜明、形象各有千秋,男女主之间的互动也充满了温情。整本书既满足了广大男性同胞的梦想却又不陷入俗媚,非常的难得哦。
第四本:《莲花宝鉴》 作者:油炸包子
本书字数:207.9万字


书评: 一本印象深刻构思新巧的异界奇幻文,这是一个有关童子功的故事,主角被老神仙强迫学了一套十分阴毒却强大的功法,在神功大成之前不能近女色,不然的话《莲花宝鉴》就会‘咔嚓’一声帮他自宫!设定很有新意,整本书写得很好的。主角的动机也很新颖,剧情很有趣,诙谐幽默。 主角有点鸡贼,外挂是与魔法不同的“善功莲花系统”,主角成为了真正的大好人,各路美女性格各异而且都是真心爱慕主角。小编觉得,本文伏笔杂却不乱,人物塑不算上佳,却胜在鲜明,爽度与情节兼顾。作者对善恶方面的思考有深度,全文幽默又鲜活,属于猥琐流的一代佳作哟!
第五本:《来自东方的骑士》 作者:汉铁
本书字数:209.4万字


书评: 一本架空西方骑士争霸小说,相当优秀的文笔,很好的展现了西式骑士制度和生活状态,第一人称作品,猪脚流落到一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异世界,加入了叫哥顿的势力中,与传教士学习当地的语言,这一点写的非常真实,猪脚对于欧洲军事的改革主要是在军制上,并没有一穿越就开始攀科技树。猪脚的伟大理想那就是布种天下,让欧洲的国王全都让自己儿子来当,成为欧洲的祖父。小编认为,全书没有超凡的武力,也没有超时代的科技。但本文的优点非常多,最打动我的就是他把角色人物都写活了。作者文笔细腻流畅,感情很丰富,细节很翔实,栩栩如生。


以上就是5本值得三刷的完本神级小说的全部内容,觉得还不错的书友记得点赞收藏啦,我们下期再见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26
提起吸血鬼各位观众老爷们想到什么?幽暗阴森的古堡、血红的月亮、泛着银光的獠牙、迷人的脸庞和惨白的肤色。昼伏夜出,迷惑众人,在你最享受的美好时刻,从脖颈静脉处献上一吻,然后深深刺进去,将所有红色的琼浆玉液吸食殆尽……猎物闷哼一声倒头睡去,就此长眠……

观众老爷们!时代变啦!那套吸血鬼的印象早就迂腐过时了,当吸血鬼来到21世纪,肯定不能这么俗套了啊!于是,就有了今天这部集沙雕、惊悚、尴尬、纪实为一体的电影——《吸血鬼生活》。这部影片在豆瓣上有3万人标记过,着实冷门,不过评价达到了7.9,表现尚可,希望可以轻松你的周末。

白昼已逝,夜晚将来,6点钟,吸血鬼维尔果从他的棺材中醒来,要开始了一天的生活了。
他先是叫醒了各位同居室友。首先是住在工具间的迪肯,他是个年轻的叛逆吸血鬼,年仅183岁,他喜欢织毛衣,总是干些疯狂出格的事。
二战期间,他曾经是名纳粹,帮助德国人制造吸血鬼士兵,但是战败后,成为俘虏,差点被杀。

第二位室友拉迪斯拉夫,现年862岁,他是一个老派吸血鬼,最喜欢在家里射箭,
当然举着靶子的是维尔果,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箭都能精准地命中维尔果。

他还喜欢在自己的密室里面虐待那些被抓回来的“猎物”,主要是人,不过已经好久没有启用密室了。

他曾经是令人胆寒的吸血鬼传说,拥有无上的力量,世界各地都有他的传说。不过自从他和名叫“野兽”的怪物战斗之后,严重受挫,各方面能力远不如此前,现如今,想要催眠个人只能靠敲玻璃吸引对方注意,施法半天后,对方反而在问“你在干什么,你要进来吗”。场面一度十分尴尬,丢不丢鬼!

第四位室友住在地下室,已经有8000岁的皮特,平时都不说话,不苟言笑,也可能他并不会说话,是真正的始祖级吸血鬼,三个人都很怕他,但是也很关心他,比如……偶尔帮他刷刷牙。
至于维尔果,是四个人当中的绅士,有些许洁癖的他甚至要求自己的同伴吸血的时候,在沙发上铺好报纸,避免脏了沙发。当然,他就是这么做的。

他曾经有个心爱的女孩名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却远走新西兰,为了追求她,维尔果让自己的管家把自己的棺材寄送到新西兰,结果管家买错了邮票,他花费了18个月才到新西兰,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凯瑟琳不仅有了新欢,还结婚了……
凯瑟琳送给维尔果一个纯银怀表,结果对吸血鬼来说纯银会要了他们的命,就连拿起来把玩维尔果都要带好手套。放在胸前带一会他都要冒烟了。
好了,主角就是这四位,后面还有新人,我们到时候再说。而电影则使用手持摄影,采取了(伪)纪录片的拍摄形式,记录下了这群吸血鬼沙雕、欢脱、恐怖的现代化生活。 这次的室友合租会议,就是讨论迪肯五年来从来没有刷过盘子的事,为此维尔果和迪肯还“飘起来”对峙了一下,不过迪肯资历尚浅,只能服从。
三个人偶尔也会出去逛逛,前往“大城市体验生活”,不过吸血鬼并不会在镜子里显形,所以他们只能靠给彼此画画来穿搭衣服,

结果到了现代化的大都市,浮夸的搭配让很多人误会了他们是——gay。
他们去酒吧,只有看门人邀请他们才能进入,但是现代化的bar,那个保安会说“大爷,进来玩会儿啊”,所以他们每次都只能去吸血鬼开的酒吧,冷清破败…… 迪肯有个仆人——杰基,负责处理他们的日常生活的琐碎,也包括帮他们物色食物。为的就是自己也能成为吸血鬼而获得长生不老的能力。
这天,杰基带来了自己的前前前任尼克,和与自己不怎么对付的一个女同学。几个人尴尬的围坐在一桌,尼克感觉这里气氛不对,起身想走,结果却陷入了吸血鬼的追逐游戏中。
讲道理,这段还是挺恐怖的,破败昏暗的古木屋里,所有的门都被锁死,吸血鬼不一定从哪里突然出现,甚至在自己的背包里伸出来一只手,吸血鬼维尔果从中爬了出来……噫!虽然场面过于沙雕,但是一惊一乍的jump scare还是让人一哆嗦。
最终,尼克落入皮特之手,惨遭吸食。 两个月后,当迪肯在为同伴展示“色情舞蹈”的时候……实不相瞒,虽然叫色情舞蹈,实在是没啥诱惑力,感觉就是一条肥嘟嘟的蛆在滑稽的蠕动,油腻且好笑,但是!维尔果和拉迪斯拉夫竟然还看的津津有味,额,吸血鬼的审美我不懂。
突然有人敲窗,尼克飞在空中。原来,皮特吸光了他的血之后,把自己的血分给了尼克,他也变成了吸血鬼,但是由于刚成为吸血鬼,不了解这一职业的生活习惯,只能前来求助。虽然很喜欢吸血鬼能飞的特性,不过尼克还掌握不好飞行技巧,所以他进屋子是这样的——
尴尬的要死!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之后,作为同类,维尔果等人接纳了尼克,并交给他吸血鬼的众多规则。尼克还带来了自己的人类好友,斯图。原本维尔果等人是抗拒的,人类在他们眼中只能是食物,但是!斯图不仅人好,还教他们使用现代化设备,教他们使用手机、自拍、看电视,还在电脑上看日出,以及……用电脑看刺激的小电影,所以斯图迅速成为了这群吸血鬼的最爱的人类。
相反,尼克则享受着成为吸血鬼的生活,甚至逢人就说我是吸血鬼,虽然很多人以为他是疯子,但他总是轻而易举的暴露了身份。这让
第2个回答  2021-11-26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作者:屠鸽者,目前已经连载至45万余字。故事主要讲述主角穿越到异世界一个名为方诚的高中生身上,接下来与各种灵异生物战斗的故事。



作品简介:

小说中主角刚穿越就被吸血鬼咬了一口,差点变成吸血鬼,随着对这个世界的熟悉,他慢慢地一步步成长。

主角的前身是一个孤苦伶仃的高中生。被主角穿越后,性格变得与从前不同,从前高不可攀的朝香女神,遇险后被穿越后的他救下了。对策部中背景强大的神崎凛,也被方诚变为队友。

可以看到主角穿越后性格的变化,改变了人生轨迹。

有时候的确是这样,换种角度看世界,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



推荐语:

对很多事物的解构比较老道,小说中涉及到的角色较多,有许多对话是会引起读者吐槽的,所以它的本章说也就比较好看!很多时候我都是一边看读者的评论,一边读小说。

很多事情作者写得比较透,而且小说中人物多,但关系却比较清晰,并没有杂乱无章的感觉。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以及行为习惯均符合其生活背景,丝毫不突兀。

与玄幻类型小说不停换地图相比,《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对细节的刻画较为细腻。我个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更多时候是在看读者的评论。读者的评论也比较有意思。

这可能也是未来网络小说的一个发展方向,读者与作品之间的互动可能会更加频繁。




欢迎读者朋友们在评论区留言推荐网络小说,努力打造网络小说爱好者们的交流平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