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地役权登记需要多久?

不动产登记地役权登记需要多久?

地役权登记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三、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
四、收费:
收费种类:登记费
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7]264 号收费对象:抵押权人
收费标准:住房 80 元/件;非住房 550 元/件,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五、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一)首次登记
(1)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收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地役权合同;
(5) 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6) 其他材料。
(二)变更登记
(1)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收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地役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 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 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
※ 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
(5) 其他材料。
(三)转移登记
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并办理:

(1)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收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地役权转移合同;
(5) 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1)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收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 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
※ 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
※ 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
※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 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5) 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资料应为原件。不能留存原件的,
申请人应出示原件,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不能出示原件比对的,申请人应提供出具该材料的机构或法定存档机构确认、公证机构公证或认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二)领证时,权利人或其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受理凭证办理领证手续。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由申 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来自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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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2
五个工作日,详情可以在随申办市民云APP查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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