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店里送外卖的员工送货时出了交通事故,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没有签任何劳务合同 电动车上了交强险 请从被撞了 和撞了人 两个方面解答

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大兴安岭新林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追问

你这样 给出法律条案 不能解决 问题 麻烦 你看清 我要问的事情 解释的通俗易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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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1、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依然按照工伤认同。
2、如果车辆有保险的话,可以首先考虑保险,再保险不能赔偿的范围内,你需要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追问

不是应该有两种情况吗?撞了人 被撞了 应该是不同的吧

追答

如果撞了人,作为店主当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被撞了,问题比较复杂,雇员此时可以要求撞人者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按照工伤由店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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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8-25
你只要证明是为老板打工的,其余让老板去处理!
第4个回答  2012-08-25
首先,属于工伤,那么你就得属于承担工伤的责任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以下鉴定标准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在你赔偿的时候首先判定是工伤。在以上第6条有规定,必须是在交通事故中非主要责任为工伤。
如果是工伤,您就得承担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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