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们的户口不在村子,我们也曾经是本村的根,房子坏了什么时候就该想盖就盖,自己翻盖不起,或许后代可以有能力翻盖,祖宗留下的,都曾是本村的就该都有继承权包括土地,除非儿女愿意放弃的。
至于不管儿女是农业还是的非农业的,是父母留下的都该留给子女经营,户口在哪里也是父母的留下的,为什么剥夺非农孩子的权利,我是非农业户口但是我没有享受到非农业户口带给我的任何好处,是买房子便宜了还是工资多给啦!父母的土地供养5亩地供养了我们兄妹3家的粮食,我们都是的非农业,没有农村户口又没有正式工作,为什么不能继承父母的那5亩地。
以下是个人观点
我觉得农村有宅基地、户口迁移到城镇的我国应该仍然允许他们在宅基地上建房。因为之前他们在农村为我国做了很多贡献,如我国粮食任务,农业税,教育附加费,道路建设费,义务兵役费,交给村里的公积金、公益金等等,他们迁移出去又没有拿到什么补偿,再说他们到城里又是干最苦最累的活,到了城里买房我国又没有给他们发安置费和安置房,有的到老也可能没有养老金,他们在城里完全靠的是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晚年想落叶归根也是情理之中,我国现在应出位相应的法规,鼓励农民进城又把根留在农村,我认为很有现实意义。
其实农村的老房子在变成危房后,是可以申请重建新房的,原则是只能建三层,就是户口都不在农村,也都想办法审批重建了,毕竟人定胜天嘛!
假如我们离家在外打拼不容易,每当逢年过节总得回老家看看本家亲戚,家族兄弟姐妹也借此机会走动一下,增进感情的交流。现如今老宅给拆了还不让重建,使我们失去了根。共中央还强调要留住乡愁,我们,怎么才能留住这份乡愁呢?
现在宪法规定:农村房子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祖宅是个人私有财产,更应不能侵犯。祖宅是祖先辛辛苦苦挣钱买的土地盖的房子,这样的祖宅包括土地和房屋就都是私有财产,就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