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线 AMS信息问题

请教一个问题,发AMS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属于第三方贸易的,港口是美国的,发货人是卖给德国公司的,德国公司再卖给美国公司的,发货直接由国内发往美国,发AMS的时候按照下面发送有没有问题:
发货人:起运港真正的发货人
收货人:德国公司
通知人:最终的美国收货人
或者是说AMS信息里面的收货人是否必须是美国境内公司?

第1个回答  2013-03-12
如果货物是到美国就必须申报AMS,申报时:SHIPPER是真正的发货人,CNEE:美国的收货人,通知人:德国公司(可不申报)。提单类型就是一般的(regular Bill of Lading),如果经美国去其他国家,提单类型就是Foreign Cargo Remaining Onboard.
第2个回答  2021-12-23
如果是第三方贸易,那么中间的德国公司应该不希望收货方与国内生产商有联系,因此,会牵涉到转换提单(Switch BL)。个人认为AMS的发货人应该是德国公司,收货人是最终美国的收货人。 货代提单要出2份,一份给国内生产商用来收钱,另一份出给德国公司用来收钱。
第3个回答  2012-10-16
AMS中的收发货人必须是真实的收发货人,至于通知人嘛,客户会告诉你的,一般就是收货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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