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货代,向国内客货收取一次AMS是分单AMS申报;再向国外收取一遍AMS是主单AMS(船公司收费),这是收费合理么?还是只收一次AMS费用?
船公司不是也要什么整船的AMS信息,他们回收USD30.我们小单申报真实的收发货人,向shipper收取USD30.这样的话,就是我之前说的,向国外收取一次,向国内客户收取一次,一个2次。不是这样么?
如果你客户不懂,发货人收货人也没有核对这个AMS收费的话,你可以收两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