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办停后当月还能领取吗

如题所述

失业金办理停止后,当月还可以拿的。

失业金办理停止后当月能拿钱的哦,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如下:1、首先失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2、失业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本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达1年的时间;3、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需求;4、失业的原因必须得是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自己并不愿意中断就业,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的。

办理失业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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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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