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艺术节评分标准

如题所述

北京海淀区第xx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细则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语言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摄影、戏曲、曲艺等个人项目。

一、独唱

协办单位:海淀区羊坊店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100036)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只设独唱项目;3-4年级设立自选曲目参演,5年级(含5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参演选手演唱一首曲目,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展演,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只在小学五年级以上增加。选手在展演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录参演曲目。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二、独奏

协办单位:

西洋乐器:海淀区甘家口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甘家口八号院丙六门,100037)

民族乐器:海淀区东升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塔院小区朗秋园乙7号)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小学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 自选曲目: 每位参演选手演奏一首曲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参演成绩。

(2) 视奏部分: 选手在参演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2、小学3-4年级满分为10分,小学5—6年级及初、高中年级满分为11分,其中自选曲目分为10分,视奏曲目为1分。

3、独奏展演项目内容包括:

(1)西洋乐器:

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打击乐: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键盘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不能参加展演)。

(2)民族乐器:

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等(民族打击乐);

拉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

其他类:中国传统的、少见的民族乐器。

(二)参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参演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演,并入其它相近乐器评奖。三、独舞

协办单位:海淀区青龙桥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龙背村路101号,100091)

(一)展演规则:

1、本届展演每人限报一支舞蹈,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展演满分为10分。

2、体育舞蹈(包括健美操、艺术体操)禁止报名,如现场经评委确认为此类舞蹈无成绩。

3、参演时间限定在4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展演,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4、舞蹈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参演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参演组别:(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四、朗诵

协办单位:海淀区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88号, 100192)

(一)展演规则:

1、要求参演选手结合本届艺术节主题选择一篇符合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的诗歌或散文。

2、展演3分钟以内,不准配乐。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五、戏曲

协办单位:海淀区海淀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稻香园甲8号)

(一)展演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展演5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展演,但不影响成绩,展演满分为10分。

3、展演不允许现场伴奏,伴奏限光盘(CD音乐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4、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5、选手随行化妆老师、指导老师及家长均不可进入展演现场

二、参演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演,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展演)

小学组:3—4年级组 5—6年级组

初中组: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六、曲艺

协办单位:海淀区海淀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稻香园甲8号)

(一)展演规则

1、参演内容贴切主题,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

2、展演时长不超过8分钟,超时评委有权终止,但不影响展演成绩,满分为10分。

3、曲艺展演仅限相声、快板和评书三个形式参演。

4、如有伴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一张光盘只刻一首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相声限两人参加,其他参演形式限一人参加。

(二)参演组别设置:

小学组:3—4年级组 5—6年级组

中学组: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七、美术

协办单位:

绘画:海淀区四季青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北辛庄北软双新科创园10号)

摄影:万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丙一号院 100036)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展演:

海淀学区教育教学辅助中心

(地址:海淀区罗庄西里5号楼)

美术类展演包括: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篆刻、摄影

(一)展示规则:

1、绘画:

(1)采用现场出题、现场创作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绘画展示现场统一发放规格为四开的素描纸,特殊用纸请自备,自备纸需大于等于四开。

(3)创作展示场地只提供桌椅,学生自备绘画所用画笔画具等。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2、软笔书法:

(1)展示用纸:纸张现场配发,规格1x4条幅2x2斗方 2x4整开。

(2)书写要求:任何字体均可,书写字数八字以上,现场命题。

(3)展示采用现场方式,1小时。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初中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高中1-3年级为一组

3、硬笔书法: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书写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书写方式,时间为1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小学3年级可用铅笔,4年级以上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1-3年级为一组

高中组:1-3年级为一组

4、篆刻:

(1)采用现场创作形式,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在四字以内,时间为2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

(2)现场统一配发提取篆刻作品用纸。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4年级 5-6年级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5、工艺制作:

(1)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各种制作材料自备,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参加。

(2)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2小时。

(3)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按实际年级分组

中学组:初中和高中为一组

6、摄影:

(1)主办单位规定展示时间、场地并公布在展示证上。

(2)活动采取现场命题、取景、拍照的方式进行。每位参加者从现场拍照的作品中选出2张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

(3)摄影器材(不含手机、平板电脑)及存储卡由学生自备(相机内的存储卡应为空白)。学生自己选取2张作品进行展示,其余删除,超过2张视为作废。

(4)展示分组:

小学组:3—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统一设高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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