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资格

如题所述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资格如下: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2、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成都落户的条件如下: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综上所述,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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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4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资格如下:
1. 在成都直管区和成都高新技术南城区内新购一套或二套房,须满足以下要求:有意向买房人户口;有意向购房人户口;在本地有稳定工作,并缴纳24个月的社会保障。
2.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内,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建一套或二套房的,买房人必须是本地户口居民,或者是在本地有稳定工作并在本地缴纳了12个月社会保障的非本地户口居民。
3. 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不能成为独立的家庭。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如果子女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有产权住房,则父母不再有购房资格。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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