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情况说明范文

如题所述

关于长兴人民广场商业街工程施工工期情况说明, 本工程投标合同工期为 570 天, 按合同计划开竣工工期:
2009 年 10 月 28 日——2011年 4 月 20 日; 而实际开竣工工期:
2010 年 3 月 28 日——2011 年 8 月19 日, 导致延期开工原因如下:
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 我施工单位进场开工。
本工程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开标, 我施工单位在 2009 年 10 月 12 日接到贵单位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因在施工场地内还存在部分拆迁户房屋未拆离现场, 及施工现场四周道路不通的情况下(当时商业街项目周围三方都在修路, 另一方是新建人民广场, 可以说是本工程四面道路不通), 在施工现场还不具备“三通一平” 的情况, 我施工单位为配合建设方总体计划要求, 于 2009 年 10 月 28 日进场开工, 并出具开工报告, 但无法施工。
经政府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对拆迁户强行拆迁, 并且直至 2010 年 3 月底解决周围施工道路通行问题(本工程周围的施工道路完工), 如此情况进场无法施工。
进场开工后, 因设计单位地下室图纸还未出图, 现场无施工的设计图纸, 故我方根本无法施工,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我方拿到地下室施工图纸(第一次地下室基础底板图纸更改), 桩基施工图纸中多数为人工挖孔桩, 经施工发现:
部分人工挖孔桩未挖至设计
桩顶标高就进入持力层, 无法形成有效桩长, 实际施工情况与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相符。
经过与勘查单位沟通、 联系后, 勘察单位重新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地勘, 重新出补勘过后的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根据补勘报告对原设计图纸进行更改, 将部分人工挖孔桩更改为钻孔灌注桩, 到 2010 年 1 月 13 日设计单位才又重新出地下室基础底板图(第二次地下室基础底板图纸更改), 直到 2010 年 3月份图纸出完全, 以上时间我施工单位不能正常施工, 后经双方协商正式开工时间确定为 2010 年 3 月 28 日。
请现场监理单位及业主代表对以上情况予以确认为感!
长兴人民广场商业街工程项目部 201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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