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遗户有宅基地土地证,但土地证所辖宅基地上房屋塌毁后一直未曾修建,在拆迁改造中怎么安置?

如题所述

该宅基地在拆迁改造中可按正常流程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

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规定

我国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的关键部署。

改革的七项原则: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 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 个人收益。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 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 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5

安置性工作一般都属于地方政策规定或临时出台特定片区拆迁安置方案(可行性方案),想通过国家或法律层面的规定,找到如何安置的标准和金额,可能性不大。

对于有土地证的(说明已经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于你),安置的时候,当地政府肯定会考虑,比起没土地证的村内空闲地,标准也会高一些,但具体措施和补偿标准你也当面去问或者届时在签订拆迁时,满意了再签。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扩展资料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础,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五十条

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与宅基地分别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五十一条

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14

安置性工作一般都属于地方政策规定或临时出台特定片区拆迁安置方案(可行性方案),想通过国家或法律层面的规定,找到如何安置的标准和金额,可能性不大。

对于有土地证的(说明已经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于你),安置的时候,当地政府肯定会考虑,比起没土地证的村内空闲地,标准也会高一些,但具体措施和补偿标准你也当面去问或者届时在签订拆迁时,你满意了再签。

祖遗户宅基地而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非城中村村民,该房屋系由房屋所有人因继承等法定原因所取得。祖遗户一般参照村民的拆迁政策执行,但不享有村民户的按人头享受的面积补偿,仅按宅基地面积和房屋评估价值补偿。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作为个人遗产继承。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合法手续可以继承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没享有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被继承人原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再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并交出原土地使用权证书。

扩展资料: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7
那看是谁拆迁 怎么拆迁了 若农转非了 那么宅基地是集体的 要收回 很难有补偿 若是村改造 新农村建设等 那么宅基地你还有使用权 补交部分钱 还可以分得住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虽然上述规定对你的实际情况有影响,但安置性工作一般都属于地方政策规定或临时出台特定片区拆迁安置方案(可行性方案),你想通过国家或法律层面的规定,找到你如何安置的标准和金额,可能性不大。对于你有土地证的(说明已经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于你),安置的时候,当地政府肯定会考虑,比起没土地证的村内空闲地,标准也会高一些,但具体措施和补偿标准你也当面去问或者届时在签订拆迁时,你满意了再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