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手:一个同学知道她有肺结核,来学校传染了好几个,这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吗?

如题所述

如果她虽然有肺结核病,但目前痰检阴性,即不排菌,并有医生出具的可以复课证明,她是没有错误的。二是确定是否由她传染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患者目前排菌,二是患者所排菌与被传染者属于同一型别。三是只有故意传播国家规定的严重传染病,并且产生严重后果,才可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供参考)追问

她已经传染了4个同学了,现在和他接触过的人全部得检查,网上查这病4-8周才有反应,现在人心惶惶,她知道她有病,已经传染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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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2
是乎无法律依据追究她的刑事责任。但可依法劝其休学治疗,待其治愈或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学。追问

由于她的行为而侵害了其他人的健康权,怎么能脱离干系?应该负全责

追答

病人无意将传染病传染给了其他人,现没有法律依据追究他的责任,他也不会因此负什么全责。当然,恶意将传染病(如艾滋病)传染给他人,使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疾病的重大伤害,这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其应负的责任。起诉时需应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传染病是由其有意传染的,这个证据需有卫生权威部门的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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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01
一个明知有肺结核还去上学,传染了几个人,是应该住院费用这位同学出的,学校也应该有一些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5-02
这个应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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