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个有关养老保险争议的典型案例

如题所述

张某(女)50岁退休后,每月领取1500元的养老金。退休3年后的一次退休职工自发组织的活动中,张某与退休同事闲聊退休生活,无意中发现自己与同样条件的同事相比,每个月少拿350元养老金。张某随即向单位人事部门质疑,未得到合理的解释,遂到当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查询。中心经核查后告诉张某,按照她历年缴费金额,养老金计发并无问题,但又提醒张某,她有许多年是按照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的下限缴费的,所以影响了养老金水平。同时,在张某要求下,中心给了她一份历年的缴费记录。张某要求单位提供她历年的工资单,遭到拒绝,而张某平时并无保存工资单的习惯,在家里翻箱倒柜寻找,只找到5年前某月的一张工资单。比照工资单和缴费记录,张某发现仅那个月,单位就用多扣(按5000元缴费基数扣掉400元)少缴(实际缴费240元)的手法,少缴并侵吞了160元。张某找单位论理无果,遂找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让她通过救济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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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4
养老保险可否补缴?(就是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自己的工作年限,可否?)
我们山东省淄博市这边就不允许补缴以前的保险,但是据我所知,山东省其他地市有允许补缴的。政策不统一啊。光山东省这政策就不统一,那全国呢.....追问

我只是想要一个案例啊

追答

这个我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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