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7-08
根据住建部2009年5月13日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7m深的沟槽开挖,已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其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工程地质、地下水位与施工周边的环境(或已有建筑物/管道/道路等)和安全问题,通过设计才能确定是采用放坡(系数)或支护施工方案;以及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