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大楼的内部设施

如题所述

·5个供不同使用者进出的入口:向皇后像广场的中央入口为囚犯专用(立法局迁入后停用);向昃臣道的两个入口则为司法常务官、文员和法官专用(立法局迁入后改为议员及职员入口)·地下设有田土厅及司法常务官办公室、服务柜位、囚室、接收囚犯室、警员等候室、执达主任室。
·地下设有室内高架桥,连接囚犯接收室与一楼的法庭,被称为“奈何桥”。
·一楼原设有3个楼高两层的法庭。经过多次改建后,一楼及二楼共设有7个法庭。
·1970年代,一楼的大法庭被改建为图书馆(即现时的立法会会议厅) ·占地约300平方米,供全体议员进行会议的会议厅(又名“议事堂”)
·会议厅前厅
·3个会议室(以英文字母A、B及C命名)
·宴会厅
·主席办公室
·议员办公室
·职员办公室
·行政长官专用套房
·记者采访室
·记者招待会室
·电台广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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